[摘要] 当前,国家层面已将培育新质生产力作为“十四五”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当前,国家层面已将培育新质生产力作为“十四五”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尽管河南省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双循环”发展格局下,仍需通过法治创新破除制度性障碍。因此,立足于我省省情与实践,未来我省可从以下几方面构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持续赋能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一、探索区域协同立法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1]以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主动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构建区域性协同法治体系。主动借鉴区域协同立法走在前列的省市经验,立法先行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从政策驱动迈向法治引领。
2024年5月1日在江浙沪三地同步施行的《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是长三角地区以法治协同服务国家战略的突破性实践,又是《立法法》确立区域协同立法制度以来,我国首部由省级行政区协同制定的创制性法规。在法治保障机制方面,《条例》创新设计了多维度协同体系:立法层面允许调整现行法规适用形式以支持改革试点;执法层面推进跨区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响应机制;司法领域创新协作机制,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联勤联动处置能力,同时明确公安机关需构建跨区域110接处警快速反应体系。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通过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法律服务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全方位法治支撑[2]。以上制度设计也可推广至中部地区的协同发展,以破解行政边界的束缚。
二、加快新兴领域立法
在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纵深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国将新质生产力确立为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3]
当前全国多地已在积极推进新兴领域的专项立法试点。自2021年以来上海浦东新区颁布了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的系列规定,如《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等。深圳则在前海合作区探索跨境数据法治规则,以促进数据跨境流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此外,上海、深圳、广州、苏州、合肥、武汉、杭州等近十个城市已针对智能网联汽车颁布相应的创新发展条例。以上立法实践,体现了针对新兴领域快速立法的“新质法治”地方实践。
三、构建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体系
进一步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基础性法律地位,系统性推进科技法律体系更新。应重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立法修订,配套制定强化基础研究、优化科研激励、简化行政流程的专项法规。此外,各地也应立足区域创新特色,制定实施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的立体化法治框架,为科技自立自强筑牢制度根基。
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也是科技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快速审查机制(如发明专利授权时限从三年缩短至三个月),搭建了预防性法律干预体系加速创新成果转化的现实路径。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节点嵌入法律风险评估,结合“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化解模式,以及技术事实查明、专家辅助审判等特色制度,既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专业化水平,又通过仲裁、调解等替代性机制优化了创新生态。此类改革通过“制度供给-服务优化-争议解决”的三维联动,形成了促进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良性互动的闭环生态,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四、推动法治信仰从观念向实践转化
法治信仰的培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还是要靠上访、信访,要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要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4]实践中,至202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庭审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平台的访问量突破840亿次[5],这种前所未有的司法透明度构建了全民学法用法的数字化场域。
数字时代的法治生态建设正面临全新挑战。具体而言,建议从以下四个维度推进法治实践创新:一是开展数字化普法推广:利用短视频、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普及新兴领域的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二是建设法治教育效能评估机制:将公民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强化法治教育实效;三是开展基层“法治积分制”试点:通过行为数据化赋分,实现守法激励的可视化管理,增强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最后,构建企业合规数字认证系统:建立企业守法信用等级制度,并与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精准挂钩,推动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作者:李亮辉,单位:中原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研究”(编号:2024JC09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3]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2] 新质生产力被写入三地条例 沪苏浙协同出台首部跨省域创制性立法
[4] 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
[5] 奚丹霓.央视新闻客户端.最高法:我国民商事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提升至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