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传统村落是中原农耕文化的集大成者,形成了黄河文化的源头活水,构建了文化自信的底层根基,发掘河南传统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发展的历史优势、政策优势和后发优势,可以“再生”全域旅游的时代价值。
唱响老家河南文旅品牌,河南传统村落大有可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要求要大力保护和弘扬黄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挖掘时代价值,坚定文化自信。河南传统村落是中原农耕文化的集大成者,形成了黄河文化的源头活水,构建了文化自信的底层根基,发掘河南传统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发展的历史优势、政策优势和后发优势,可以“再生”全域旅游的时代价值。
一、河南传统村落富含文化振兴价值
文化振兴是全面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河南传统村落形态丰富、特色鲜明,分为豫西塬上地区窑洞型村落,豫北山地石板房村落,豫南山区信阳的类徽派村落,豫东南、豫西南盆地地区圩子村落,豫中豫东平原地区堡寨式村落。文化振兴的重要内涵体现在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中原农耕文明铺设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和底色。传统村落不仅是传统建筑的遗存,也是乡村生产生活的载体,更是传统农耕文明多重形态的合体。传统村落包括物质文化遗存、自然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方面,凝结了人文、生态、民俗浑然天成般的综合价值,传统村落成为存续、展示和研究中华民族传统农耕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活”博物馆。一些传统村落同时也是历史文化名村,甚至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凝聚了宝贵文化遗产和文化价值。
二、河南传统村落蕴藏产业振兴价值
产业振兴构建全面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产业振兴的价值目标在于通过农民持续增收进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振兴必须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致富,立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农村电商、特色民宿、养生健康、高效农业、绿色资源开发等新业态、新经济,走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的“第六产业”和“接二连三”产业整合创新之路,吸引市民下乡。传统村落兼具优美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建筑风貌、深厚的文化底蕴,经过高质量的规划设计和设施的现代化改造,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整治提升,借助高端化度假品牌量身打造可以从传统村居蜕变为精品化的野奢度假综合体,化身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
三、河南传统村落具备生态振兴价值
生态振兴贯彻农业农村绿色新发展理念。河南传统村落大多位于自然风光优美、地域特色鲜明、适宜人类居住等具有良好生态的“风水宝地”,甚至“隐居”深山一隅,有着桃花源般的自然环境和吸引市民“生态消费”的独特魅力,代表市民向往的“诗与远方”式田园生活。对于传统村落景观保护开发已经形成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家战略下全域旅游、绿色发展的创新实践。全面乡村振兴发展之路将是城镇化与逆城镇化逐渐主次并行、相互贯通的双向路径。传统村落存续至今是基于中原农耕文明对于天地和谐、天人合一朴素生态观念的深刻认知,折射出中华民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理念,树立了生态环境开发保护的典范,体现了乡村在生产、生活、生态场域的有机统一。
四、完善河南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的体制机制
(一)出台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法律法规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律运行各个环节强化责任意识,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法》这样一部专门的上位法十分必要,能够对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提供专项上位法律依据,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体系,理顺传统村落保护领域里存在的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交叉局面。抓住立法改革有利时机,强化传统村落的地方立法保护。河南各级人大积极做好相应立法规划,组织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调研,摸清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立法保护充分体现地域特色。
(二)规划先行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开发
规划具有方向性、战略性、长远性、全局性、概括性的特征,是对传统村落进行全域旅游“活态”开发保护的必经前置程序。《城乡规划法》的修改表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规划管理格局形成,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了重要的规划法制依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第二十三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部分”,明确规定“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在专栏10“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中的第五部分专门规定了如何对“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可以选取代表性传统民居规划建设特色小型博物馆来集中展现传统村落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使全域旅游充满文化氛围,显得韵味十足。
(三)以人为本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
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村落本身和村民群体,他们是传统村落的真正“守护者”和全域旅游的前沿主体。打造突出村民参与的“活态型博物馆”是一种切实可行的保护开发方式。活态型博物馆并不拘泥于传统博物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而是围绕以貌为形,以人为本,以文为魂,将传统村落的自然风貌、建筑遗存、生产生活、非遗文化进行系统性协同保护,将传统村落居民置于当地特有自然环境、文化景观、农耕遗产的天然统一体中,而不是将其从中脱离出来、隔绝开来进行保护。关注并重视村庄“主人”的核心要素和合理诉求,让居民生活于其中来保持村落文化认同,开展文化传承,实现传统村落的景观、民居、村民的和谐共生发展,而不仅仅只是保护村落民居部分。活态型传统村落博物馆的现实图景中,村落居民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指导、支援和帮助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全力保护、管理、传承村落的传统文化,积极融入全域旅游产业开发布局,深度参与传统村落活态型博物馆的经营发展,从而实现文化景观保护和村落传承发展的时代统一。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JC65。)
(马洪伟 “中原农耕文化与乡村发展研究”河南省重点社科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