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其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哲学。
“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其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哲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大学治理作为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也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不断从“枫桥经验”中汲取治理智慧,将“枫桥经验”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学生参与治理的实践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大学场域中的人民群众的力量,树立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理念、拓宽学生参与途径、搭建学生参与平台、优化学生参与范式、培养学生参与能力,推进新时代青年学生有序、有效地参与大学治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树立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理念
伴随着内涵式发展理念的深入,国家政策导向、教育改革要求和学生主体意识的觉醒,学生参与式治理模式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广泛认可。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河南省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治理,形成“价值共育、文化共享、成长共赢”的生动局面。打破传统的组织结构,让学生成为治理权力的主体,成为大学治理的理念要求。一是要强化学生主体意识,坚守教育“人民属性”的根本遵循,树立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再扩展,构建师生利益共同体理念;二是界定大学生参与治理的范围,通过章程和细则对治理内容中学生可参与的方面进行界定和解释,优化校园治理生态,完善学生参与内部治理的制度保障;三是树立法治理念,构建政府、学校、学生等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既保障学生参与权的实质化运行,又通过程序规制确保权利行使符合教育治理的公共理性,推进大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权利落实。
搭建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平台
搭建好学生参与内部治理平台,突破传统咨询式参与的局限,是学生参与权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一是构建多元参与组织结构,使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在程序中转化为治理共识。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利益诉求,确保学生治理权从形式赋权转向实质嵌入。二是搭建线上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数字化治理水平,平台应整合实体制度与虚拟空间的治理效能,利用数字化技术提供大数据服务。三是完善“枫桥经验”矛盾化解机制,发挥雁阵集群效应,建立由学生、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调解团队,打造“青年友好型高校”,实现治理效能与学生发展的价值同构。
拓宽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途径
目前我国大学生参与内部治理途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途径的拓宽上,一是要不断完善学生组织功能,优化学生会等组织的自治属性,减少行政化倾向,充分发挥学生组织作用,赋予其更多参与学校治理的权力,如监督权、建议权等;二是积极拓展参与范围,在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后勤管理等多领域引入学生参与机制,这种范围延伸并非简单的数量扩展,而是通过治理事务的公共性强度与学生主体性的深度耦合,实现参与权从碎片化向系统化的质变,最终达成治理参与层次与学生发展权利的空间叠合,确保学生能够从多方面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建立“征求—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学生意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好学生组织与职能部门间的协商对话工作,加强监督,丰富学生向学生组织反馈意见的途径。
优化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范式
传统高校治理模式中,学生长期处于“被管理”的客体地位,其主体性被制度性消解。“枫桥经验”为学校治理提供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范式。在横向维度,打破行政壁垒,建立“党建引领—校地联动—多元参与”的平行互动网络;在纵向维度,通过制度赋权使学生参与贯穿决策、执行与监督全链条。一是党建引领需从政治象征转化为治理韧性之源,通过设立学生社区党组织和党团联动机制,吸纳学生党员进入治理队伍,将党的群众路线方法论转化为治理实践;二是激励机制应超越功利性奖惩,转向治理参与内驱力的培育,使学生在价值认同中实现“权利主张”向“责任自觉”的升华。三是构建“制度—文化”双螺旋结构,在正式规则中确立学生治理权的同时,通过非正式规范塑造共治共享的校园治理文化,实现制度刚性约束与文化柔性浸润的有机统一。
培养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能力
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培养,需突破传统教育范式的局限,构建“价值—知识—实践”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强调价值引领、知识建构与实践转化的辩证统一。其理论价值在于突破传统培养模式的割裂性,通过三者的交互渗透与协同增效,使治理能力培养超越技能训练层面,升华为教育主体在价值自觉、理论自觉与实践自觉中的整体性发展。一是价值维度奠定基础,通过公民精神培育与治理理论内化,塑造学生参与治理的价值自觉,使其超越工具理性束缚,使治理能力的生成成为学生发展的内在维度;二是知识维度构建认知框架,不断强化学生能力培训,开设相关课程或讲座,整合治理理论、制度规范与权力运行逻辑,形成对治理系统的结构性理解,破解碎片化认知的局限;三是实践维度聚焦能力转化机制,选拔和培养一批具备领导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通过师生治理联席会、跨部门协商平台等设计,在动态治理情境中培育批判反思、协商对话与方案设计的行动智慧,实现治理理性从认知到行动的跃迁。
深化学生参与内部治理是新时代高校“枫桥经验”的实践,是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我国现代大学从“共治”到“善治”的稳步前进,使学生从主体为中心的“表层结构”转向实践为中心的“深层结构”,从参与高校治理的“形式性”权利主体转向“实质性”权责主体,对于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杨莉,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党委书记,本文系2025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题项目,新时代“枫桥经验”:地方高校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24ZT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