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当前,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调整,打造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和“隐形冠军”等,都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凝聚产业工人队伍的智慧和力量,奋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加强技能提升。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研发实际,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以强化产业工人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组织产业工人踊跃参加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技能培训、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领域和覆盖面,展现产业工人的时代风采。
探索多种激励。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等,维护产业工人切身利益。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做好人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打破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健全技术工人技能和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方面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
注重权益维护。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厂务公开、业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好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深化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推动产业工人解困脱困工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相衔接。研究制定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产业工人的荣誉感、责任感。
(周建军 作者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