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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于村,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2022-12-12 10:01:06 来源:南方日报

[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国家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格局、大智慧。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国家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格局、大智慧。

  过去的十年,世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粮食危机激流汹涌,一些国家粮食物流中断、粮价飞涨,世界饥饿人口飙升。我国自党的十八大以后,由于一直非常重视粮食的生产安全、储备安全,从而能够在世界大变局中“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粮食安全远未到高枕无忧的地步,还需要警钟长鸣。粮食安全的“抗震”级别还需要提高,如此才能为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粮食安全基础。

  “储粮于地”强调以土地生产潜力来替代生产和仓储

  “储粮于地”的思想是强调以土地生产潜力来替代生产和仓储,这是一种更深刻、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方式。但是,“地”是什么?“地”首先是一个非常具体的物质的概念,包括地理、规模、土质、生物多样性等内容。因此,“储粮于地”的思想应该是一系列的政策,是具体的政策束。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地”是哪个地方的地?是主产区的“地”,还是“主销区”的“地”?是发达地区的“地”,还是欠发达地区的“地”?

  “地”显然不可能是城市的“地”,也不是城中村的“地”,而是存在农业的乡村的“地”。但是粮食生产由于经济效益非常低,一般是市场机制排斥的对象。在纯粹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几乎没有哪个农民会长期进行粮食的商业化生产,也几乎没有哪一个村的村集体愿意主动进行粮食的产业化经营。除非政府予以足够的补贴,包括直接的收入补贴和各种生产资料补贴。同时,县、镇两级政府还必须对村庄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如水利、道路、技术咨询等予以长期的规划、建设。粮食生产的这种产业特征和背景,使得“储粮于地”容易成为一种博弈困境。各个村,无论是“主产区”的村还是“主销区”的村,无论是城郊村还是远郊村,都有充分的经济理由拒绝粮食生产、远离粮食生产。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要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各个地区、各个村庄不能因为粮食作物经济价值低、耕地的比较优势不明显,就可以不重视、不支持粮食生产。尤其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大城市周边地区,这些地区工业、服务业发达,城镇人口数量庞大,但仍然保有相当数量的耕地资源,不能由此就“躺平”“搭便车”,加重别的粮食“主产区”的生产负担。

  “储粮于地”其实就是“储粮于村”

  粮食,肯定是在村庄内生产的,在这个意义上,“地”其实就是村庄内的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部分旱地。在历史上,粮食生产是村庄的基础和灵魂。没有粮食生产,就没有传统意义的“村庄”。因此,“储粮于地”其实就是“储粮于村”。这里的“村”是包括所有的有耕地资源的村庄。在广东等长江以南地区,就是要保护、建设好每一个村庄内的水田、水利,让水稻生产能够顺利进行。由此,各个地区、各个村庄就需要在理论上、思想上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不断改革、完善农业产业政策、粮食收储政策。

  首先,从资源平衡的角度看,粮食生产与农业产业化并不一定矛盾。历史上,乡村中的各个村庄都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混合种植状态。这种混合结构特征对于村庄非常重要,不仅可以自发抵御各种自然灾害、保障村民的粮食供给,而且赋予了村庄发展的某种独立性和韧性。比如在广东的丘陵、山区,水田比例并不高,一直是用于水稻种植,但大量的坡地、山地则可以种植蔬菜、瓜果、花生和玉米、薯类等旱地作物。这种混合结构特征契合乡村的生物多样性,可以保障村庄的可持续性。但是,市场化、资本化引发的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化学化,往往容易摧毁这种合理的种植业结构,导致越来越多的村庄出现严重的“非粮化”。这就要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必须同时重视村庄的粮食生产问题,避免种植结构极端化、单一化。

  其次,从经济效益角度看,粮食生产并不等于低收入。我国目前水稻、小麦、玉米的市场价格确实过低,但是粮食价格并非天然就是低价,一些优良的品种如黑龙江的五常大米,走精细农业、精品农业道路,销售价格可以卖到10元/斤甚至50元/斤以上。这说明我国粮食价格的涨幅其实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农民依靠种粮也有机会赚到钱。这就要求各地的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发挥统一经营、规模经营的优势,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逐步实现粮食的品牌经营,让优质的粮食生产也成为农民赚钱的行业。

  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需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出发,探讨中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规律。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要从乡村生产力的角度,全面重视粮食生产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重视村庄种植业结构的平衡、生物多样性的平衡。这就进一步要求各个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主销区”,认真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高标准农田”与粮食安全结合起来,把“储粮于地”与“储粮于村”结合起来。让每一个村庄都成为农民增收的基地、粮食生产的堡垒和生态宜居的乐土。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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