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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河南乡村社会治理问题探析

2019-11-01 10:26:24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复兴。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复兴。河南是农业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如何实施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河南乡村的全面振兴,笔者认为,乡村社会治理是保障和基础。乡村振兴离不开秩序和社会发展,而良好的秩序和发展则源自有效的治理。乡村振兴是一盘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无论是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还是组织振兴,最终都要依托其主体“人”即维系几千年超稳态社会结构的现代居民来完成。而要解决“人”的问题,是需要制度和资源来进行组织和动员的,即需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乡村善治之路。这是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其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和社会基础。但是,从现状来看,我省乡村治理体系中存在诸多“人”的问题。

       一、我省乡村社会治理中凸显的“人”的问题

     (一)青壮年农民持续对外流动带来的治理困境。青壮年农民持续流动,乡村治理后继无人;“三留守”的人口结构困扰着乡村治理。青壮年农民的持续外流,留下来的绝大多数是“386199”群体即妇女、儿童和老人,家庭结构不完整引发一些新的社会治理问题;农民群体利益的不断分化为乡村社会治理带来新挑战;传统农民的观念风气滞后,重视口袋不重视富脑袋,封建迷信有所抬头,信教的农民也在增多,乡村治理难度大。

     (二)热爱“三农”的人才匮乏较为严重。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留不住,外面的人才难引来。目前我省农学专业的学生数量从20年前的6%,已下降到了1.7%,而且这部分学农的大学生也很少愿意回归乡村。

     (三)农村党员干部队伍问题集中突出。村党员干部年龄老化,任期时间普遍长,文化程度大多较低;政治素养不足、缺乏战略眼光。

       二、我省乡村社会治理中凸显的“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我们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上曾出现一些偏差。以往有观念认为,城镇化的过程也必然是乡村衰落的过程,不再重视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也有观念认为,城镇化的过程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农民都进城了,就不存在三农问题了,以致一度出现农村衰败现象。

     (二)农民的收入长期普遍不高,乡村没有吸引力。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70元。主要原因是我省产业结构不优,龙头企业不强,农业效益不高,农村集体经济较弱。

     (三)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服务、组织、动员能力弱。有些村支书思想因循守旧,发挥政治功能不够充分,组织发动群众的方式方法陈旧,干部拍板多、农民声音少,农民主体地位和作用发挥不够。

     (四)没有建立完善的吸引“三农”人才的机制。这些年我们河南也开始加入争夺人才的大战,但吸引的人才大多分流到省会和地级市,能到乡村的寥寥可数。尽管也出台了一些引进“三农”人才的政策,但有些躺在笼子里,难以落地。

     (五)村民自治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在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老年和妇女群体来参与乡村社会常规治理,显然会降低治理的整体效果。再加上长期以来农民形成的“等、要、靠”思想的影响,村基层组织很难激活乡村社会,激发农民的主体性。

       三、我省乡村社会治理中解决“人”的问题的思路

      (一)科学定位乡村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

       河南作为全国粮仓、“国人厨房”和人口大省,村庄这一形态不会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而自然消亡,而是会与城市长期共生并存。而且,截止2018年底,我省还有168万农村人口没有脱贫,居全国第三位;还有三个市贫困人口超过10万,还有14个贫困县、1200个贫困村没有摘帽。实施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需要立足这一实际,在治理理念上突出自己的省情、特色和优势。第一,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之上,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融合,推动资本、土地、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互联互通,重点打造能够体现农耕文明和黄河文化的基础设施、乡村建筑、田园景观,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功能互补,优化乡村人口结构;第二,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维护特色生态,让农民的田园牧歌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与自然风光和谐共融;第三,深度挖掘大量的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尤其是农耕文明和黄河文化。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具有本地乡土特色的内容,保护好历史肌理与聚落形态,提升特色文化,留住乡亲、乡情和乡愁,使乡村成为黄河儿女永远的精神寄托和精神家园。

      (二)以改革创新为重点,推动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让农民富裕起来

       1、以改革创新为重点,着力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机制。第一,创新支持政策,资金使用方式,严格落实用地政策,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第二,创新经营体系,大力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第三,创新金融服务,发挥农信贷担保作用,提升农业保险水平,用好基金项目。第四,创新科技支撑,打造产业技术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培育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新业态新模式。第五,创新流通体系,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改革创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旅、文”三种业态的融合创新,让农民享有最大收益,然后,再依托雄厚的物质基础,以综合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环境治理和社会工作等活动来复原乡村活力。

       2、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方式。乡村振兴不是“去小农化”。我省人多地少的省情,决定了小农农业仍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且为农民家庭生活提供了生计保障。所以,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应给小农农业方式留以足够的生存空间,继续探索适合贫困小农户脱贫增收的长期有效措施,采取普惠性的政策扶持措施,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扶持小农户拓展增收空间,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

       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硬实力。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规划和政策,充分利用各村现有资产和“边角资源”,挖掘潜力,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品牌的发展之路,解决好村级组织说话办事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后劲缺乏等问题,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方式

       1、对内抓培养选用。对“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性人才,要“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有序推进农村致富能手、专业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带领脱贫致富和乡村治理的能力。

       2、对外抓引进聚集。把关心关注关爱农村的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大学毕业生、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尤其是要把有知识、有文化、能管理、有经营能力的职业化的青年农民更多地引进来。积极鼓励各类人才回归乡村兴办产业。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的智力优势,让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等方式,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

       3、重视农业后备军的培养。留守儿童和随父母务工在城市的“小漂族”是未来农业的后备军。政府在保障留守儿童教育培养的同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的培训,转变他们的教育理念,既要重视对孩子的物质需求,更要重视孩子的教育和精神需求。

       (四)健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乡村治理“铸魂”。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力量和治理体系的核心,既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又是党凝聚民心、发动群众、引领发展的核心,是推进基层治理最重要、最活跃的力量。因此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好,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精准选好村级领头人物,高高举起党员先锋模范旗帜,稳步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加强对扶贫干部的人文关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思维理念超前、担当意识强烈的乡村干部队伍,实现基层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进而通过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等实现对乡村农民的有效整合,把乡村治理的各方力量紧紧凝聚起来,推进乡村振兴。

       2、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格局,为乡村治理“壮骨”。乡村社会治理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泛的复杂系统工程,如何处理好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乡村社会组织、村民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治理难题。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吸收国家、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搭建自下而上的村级民主协商新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3、建立健全“三治合一”的乡村善治新体系。第一,坚持自治为本,自治增活力。让村民当家作主是乡村治理的本质和核心。着重从健全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入手,因地制宜,尊重民意,还权于村、还权于民,最大限度地激发出乡村自治的磅礴之力。第二,坚持法治为纲,法治强保障。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权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确保乡村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第三,坚持德治为引领,德治扬正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伦理道德规范为准则,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形成潜移默化的“软治理”;制定村规民约、行业守则、职业规范等道德章程,设置道德讲堂、德育基地、文化礼堂等各类载体,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提升德治水平,促进“三治”相结合;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从传统乡贤自治中探索开展“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道德评议活动,让村民自治真正落地。(本文系省社科决策咨询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河南乡村社会治理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9JC40)

      (河南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 顾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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