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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

2023-01-28 12:12:42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实体经济是国民社会发展的基石,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立业之本。

实体经济是国民社会发展的基石,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立业之本。党的二十大和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这体现了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的战略导向,也是未来金融工作的重点。新年伊始,省政府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为稳住实体经济,强化小微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撑提供了政策指引。

一、正确把握金融本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实体经济是国民社会发展的基石。实体经济是国力之本,人民生活之基础,国家强盛之根基。其一,实体经济是物质财富的源泉。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实体经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满足国民吃、穿、住、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是社会财富的物质形态,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和享受等消费需求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其二,实体经济是国家强盛的根基。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发达稳健的实体经济是实现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增长的基础,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其三,实体经济是社会和谐的保障。实体经济是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和创新驱动器,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同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人们高层次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有利于国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2019年2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该论断深刻揭示了金融与经济之间的逻辑关系: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基础,没有健康的实体经济,金融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液,没有充足的血液,实体经济就失去活力和动能。一方面,经济决定金融。“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金融的利润归根结底来源于实体经济的增值。没有实体经济“肌体”的健康发展,作为“血脉”的金融将不复存在。另一方面,实体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金融在构建、完善和发展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金融有序、规范运行,能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全稳定,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和分配正义。

金融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助力实体经济方面责无旁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实体经济是金融的立业之本,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让金融立足于实体经济这一根本,才能保证金融持续健康发展。金融一旦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自我繁荣,甚至与实体经济争夺资源,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将会削弱经济增长动能和发展潜力,还会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助力实体经济行稳致远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金融业的发展要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实体经济行稳致远。

(一)坚持创新理念,优化科技创新领域金融服务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时期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工作方案》强调,要聚焦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弱项,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推动金融体系更好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需求。金融业应围绕高质量发展进行创新探索,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资源配置,发挥对自主创新活动的市场引导功能,建立起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体制,从而让金融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引领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近年来,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河南不断进行科技金融供给侧改革,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推进“科技贷”业务、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等措施,持续为科技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供给,不断增强市场各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逐步形成社会重视科技创新,金融机构支持优质企业,科技企业加快自身发展的“三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协调理念,优化信贷结构和融资结构

新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对金融体系及其资源配置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金融体系的结构优化,可以有力地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要促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除了需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还需要促进金融资产配置结构合理均衡,使其与经济结构调整结构相匹配。一方面要通过存量优化、增量创新等方式,促进金融资源配置符合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放等经济结构调整的中长期趋势,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结构、提高社会直接融资比例。从河南省2021年金融业运行情况来看,间接融资方面,新增贷款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涉农贷款同比多增140.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3.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2个百分点。直接融资方面,直接融资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省新增A股上市公司11家,通过交易所市场新增债券融资1036.4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增添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为一个单独部分,再次强调了绿色发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凸显了金融在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河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双碳”目标,将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列入河南省“十大战略”。2022年印发《关于推进河南省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任务、完善工作体制、加强重点领域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完善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引导资金要素向低碳、环保、节能、降耗等领域聚集,指出了助推河南省绿色发展的金融担当。

(四)坚持开放理念,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党中央深刻指出,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开放水平,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河南在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进行不断尝试。2022年12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明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准入条件、投资领域、投资方式、变更申请等内容,为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多方共赢奠定良好基础。此次QFLP试点政策在河南自贸区和航空港区的落地,不仅填补了河南地区的空白,促进河南省股权投资市场的对外开放,还有利于激活地区投资“新引擎”,推进河南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五)坚持共享理念,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普惠金融以可负担的成本为以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群体为主的社会各阶层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普惠金融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发展机会,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金融手段之一,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河南省聚焦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在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扩大范围、增加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在河南全省推广复制“一平台四体系”的普惠金融兰考模式。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末,普惠金融服务站覆盖 99.1%的行政村,基础普惠授信覆盖87.3%的农户,信用户评定覆盖 85.5%的农户。

三、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小微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撑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微观基础,稳定经济必须稳住市场主体,尤其是“量多面广”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保住这些小微市场主体,就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毛细血管”不被堵塞。近年来,我省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在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增量提质、扩面降价”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疫情后,小微企业现金流吃紧,纾困救济资金需求大,且复产复工后,新增的融资需求旺盛,仍需继续强化金融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为此,应按照《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部署和要求,从增量提质、扩面降价、精准投放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金融对小微实体的支持力度。增量提质方面,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扩面降价方面,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续贷和信用贷款占比较去年有所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去年有所下降。精准投放方面,加强“银社互动”,对2022年用工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未裁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业企业精准投放低息信用贷款。

长期来看,还应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一是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强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愿贷、不敢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小微企业客观上存在风险相对较高。可通过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和合作模式,通过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降低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承担比例,做到能担敢担愿担。二是打破“信息孤岛”,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构建形成上接国家、贯通行业领域、下联市县的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促进各类信用信息充分整合共享,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三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明确大中小银行机构的不同定位,逐步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小微金融服务网络。另一方面,注重发挥资本市场要素资源配置的枢纽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同时,还要引导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发挥机制灵活、响应快速等特点,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作者: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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