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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新境界

2022-03-20 23:09:04 来源:映象网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像一条河,从远古流到今天,每一个支流与浪花都充满着人文主义的思想与情感,然后汇聚成人类文明的长河奔腾向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2021.12.14)(以下称《讲话》)从民族伟业、人民立场、守正创新、讲好中国故事、弘扬正道五个方面全面论述了新时期文艺工作的责任与担当,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民间文艺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决心在传承以民间文艺为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挥作用,依照中办、国办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8.21)(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达到一个新境界。

一、 深刻认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历史上,曾经有很长时间民间文艺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它是与作为“阳春白雪”的精英文化相对的,被称为“下里巴人”。封建士大夫看不起民间文艺,将自己的文艺称为“雅文化”,将民间文艺称为“俗文化”。岂不知,“雅文化”是从“俗文化”来的,没有“俗文化”就没有“雅文化”。而且,“俗文化”也不一定真的就“俗”,“大俗”之中也有“大雅”。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其中《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如果把《诗经》中的《风》去掉,整个《诗经》就是不完整的,中国文学的源头就没法讲。至于后来文学史各个阶段中所包含的民间文学、民间习俗、民间文化就更是俯拾皆是,特别是大家熟知的四大经典名著《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哪一部没有民间文艺和民间文化呢?即使五四新文学革命也是从文言向白话转变的。胡适在其《白话文学史》就说:“一切新文学的来源都在民间”。1920年北京大学成立了“歌谣研究会”,之后,还出版了《歌谣周刊》。现代文学史中鲁迅、周作人、老舍、沈从文等无不从民间文艺汲取营养成为著名作家。今天时代变了,人们对于民间文艺的态度也变了。虽然“民间文艺”的概念不能完全等同于今天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2003),但“民间文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则是人们的共识。从“民族民间文化”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彰显了文化的多样性、包容性、时代性,体现了人类对于文化认识的新高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跨越人类不同社会阶段代代传习下来、且永远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化;是不同时代层累叠加起来的一种滚雪球式的文化,在雪球滚动的过程中,随着时代的需要,不断地淘汰一些为时代不容的或不需要的东西,又不断地叠上或粘连上或创新一些为时代所需要的东西。就其形态、品类、特点、时代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态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但其包含的宇宙观和价值观,对不同世纪的人类社会来说是具有普适性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创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的“基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面临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另一方面新的社会环境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如何寻找发展机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首先,要认清大势和大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时代的产物,它是农业社会中成长发展起来的,而今天社会已经迈向工业化、城镇化、数字化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适应这个时代,这是“大势”。同时,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为传统文化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族的复兴也意味着文化的复兴,传统文化必然迎来大发展,这是“大局”。因此,把握时代脉搏,“全方位全景式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讲话》),才有可能出现不辜负时代的精品力作。

其次,坚持人民立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主体和传承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立场,也是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动力所在。”(《讲话》)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诞生那一天起就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血肉联系。从神话传说到故事歌谣,从诗词小说到戏曲歌舞,从民间节日到民间习俗,始终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反映人民生活,满足人民需求。人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长的土壤、阳光和雨露。离开了人民,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经常说文艺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但始终离不开生活。而从文艺与人民的关系来说,“生活就是人民,人民就是生活。”(《讲话》)因此,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脱离人民、脱离生活、脱离时代。我们的作家“不仅要让人民成为作品的主角,而且要把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讲话》),只有扎根人民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创作人民满意的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会生生不息。

第三,坚持守正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需要保护传承,更需要发展创新。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只讲保护传承而不讲发展创新,也不能只讲发展创新而不讲保护传承。传承不是止步不前,创新也不是抛弃一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固步自封、陈陈相因谈不上传承,割断血脉、凭空虚造不能算创新。要把握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文艺创新的重要源泉。”(《讲话》)今天我们讲的“守正创新”,这个“正”就是中华文化的正根、正道、正宗、正源,就是优秀传统文化,是精华而不是糟粕。这个“新”,就是新作品、新面貌、新精神。它是时代之新、艺术之新、审美之新。这个“新”就是把艺术创新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以此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保护与传承是为了延续,发展与创新也是为了延续,两者并不矛盾,目标其实一致。我们不能“为保护而保护”,以静止的观点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要以发展的观点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步伐相协调,与人民生活相融合,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服务于当代,造福于人民,美化于生活。

二、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制度

首先,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面对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分类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以下简称《非遗法》),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六大类:(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法》)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身具有综合性,内容丰富,有的横跨几个门类,因此,在具体分类的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项目归类更加科学。要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严格评选,严格审批,所选的项目要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各级政府要防止为了增加“数量”而忽视“质量”,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泛化”“注水”。同时,要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目前中国有42项世界非遗项目,但还有一些项目如河南的钧瓷、少林功夫等具备申报世界非遗的基础,却尚未申报,因此应尽快把这些具有历史底蕴和价值重大的项目推向世界。

其次,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做好国家、省、市、县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真正把“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和艺人推荐到传承人位置上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非遗法》)传承人的认定要突出“代表性”,看资历又不唯资历,看年限又不唯年限,以作品说话,以水平说话,以实力说话,宁缺勿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传承人要授予“终身成就奖”荣誉称号,对一般传承人要打破终身制,实行动态化管理,可上可下。对于非遗传承人要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非遗研培计划和国家艺术基金培训项目,不断提高非遗传承人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意识,不断提高其文化水平、审美水平、创作水平。《意见》指出:“加强传承梯队建设,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这里的核心与重点是培养年轻一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特别要鼓励和吸引具有大学文凭、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青年人加入到传承队伍中来,因为他们是非遗传承的接力者,是未来的希望。

第三,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考虑历史的连续性、文化的独特性、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完整性。比如河洛地区、嵩山地区,不能从现有行政区划考虑,而要从文化区域“文化圈”去考虑。河洛文化、嵩山文化中包括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文化的同根性、同源性、同质性,但现在分属于郑州、洛阳、平顶山、焦作等地,为此,从文化生态角度加强整体性保护尤为重要。在文化生态保护中,既要着眼于区域文化的大生态,也要注重区域文化的小生态,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保护则是重中之重。

三、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三个体系

首先,完善调查记录体系。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于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一般普查和学术调研,建立文字和图像档案。目前我们的非遗普查主要由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一般性调查比较多,而深入细致的学术调查比较少。在学术调查方面,中央美院杨先让先生的《黄河十四走》为我们树立了典范。今后非遗普查应该让一些学术人员和专家参与,对于项目起源与内涵深入挖掘。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将数字文化资源作为公共文化的一部分,做到资源共享,向社会免费开放,让更多的人了解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区别是“活态性”。物质文化遗产是静止的、不动的,可以通过建立博物馆保存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技艺性、过程性,除了展示,还可以展演,观众可以参与体验,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验设施建设非常重要。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体验、传习、销售中心,鼓励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公共空间。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街区、进社区、进景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体验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完善理论研究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形而下“器”的一面,也有形而上“道”的一面,它是“道”和“器”的结合,“道”和“器”的统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节日、习俗、手工、曲艺、体育、音乐、舞蹈、美食、中医,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往往一个项目包含很多内容。比如太极拳,既有武术,也有哲学,还有中医,既有外在的套路招式,也有内在的精神、心态和气息。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综合性、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研究,需要广大理论工作者广泛参与和深入研究,挖掘和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精神传统和文化价值。因此,建议政府、企业和大学设立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学术研究,资助学术成果出版。

四、 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三大战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自2003年到现在已经快20年了。我国《非遗法》颁布实施,也有10余年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深入人心,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也在不断加强。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水平?《意见》提出了四点指导性建议:加大分类保护、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合理利用、四区文化保护(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这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再仅仅局限于文化遗产自身领域,而是赋予非遗保护工作新职能、新角色和新使命,而在新职能的发挥,新角色的运用,新使命的承担过程中,将不断拓展中国非遗保护实践的边界和版图。”我认为,这四项建议重点是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通过国家重大战略做到纲举目张,全面带动。

首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是自然、社会、经济相融合的社会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中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大国。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现阶段我国城乡差距依然突出,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些问题将更加突出。而要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要把重点放在乡村振兴上。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产业振兴,让农民富起来。今天,在乡村振兴的形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生产性传承和特色化发展使农民就业和致富。比如河南兰考的古筝古琴乐器制作、驻马店确山县的小提琴制作、南阳的玉雕、禹州的钧瓷等已经形成当地的特色文化产业,生产性传承通过产品走向市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为此,我们要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非遗扶贫工坊”,培育更多的特色文化产业村镇成为乡村振兴的典型。

其次,融入文旅文创战略。在当前文旅文创融合的背景下,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文创产品和演艺作品成为当务之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能再仅仅局限于一人、一家、一户,而要走向更广阔的生活和市场,与旅游结合起来,打造有特色的旅游产品,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的过程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河南博物院“寻找失传的宝物”考古盲盒、河南中牟电影小镇的德化街及老字号、登封的“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演艺节目、洛宁的三彩小镇等都是文旅文创融合的新业态,正是这些新业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见人、见物、见生活”,真正实现了文化遗产的“活化”。

第三,融入黄河文化战略。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黄河流域九省区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黄帝传说、大禹治水、鱼跃龙门、黄河号子、河图洛书、黄河澄泥砚、糖醋软溜鲤鱼焙面、合记烩面、洛阳水席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黄河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国家战略中,我们应当充分挖掘和利用这些资源,彰显黄河文化的丰富内涵。比如建立黄河文化国家公园、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开发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及研究线路、设计开发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应当是我们的着力点。

五、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传播

首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传播。随着科学技术和传播技术的变化,人类已经进入网络智能传播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适应多媒体、多渠道、多样化的媒介环境,必须做好从原来口口相传的人际传播向具有先进科学技术的大众传播转变。近年来,中央电视台的《舌尖上的中国》《匠人匠心》《记住乡愁》;河南电视台的《唐宫夜宴》《祈》《龙门金刚》《国色天香》;张艺谋的冬奥会开幕式《二十四节气》赢得了广泛关注,因此,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公众号、短视频等形式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必要。同时,利用空间媒介(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平台媒介(京东、淘宝、抖音、B站)、节日媒介(传统节日、现代节日、文化遗产日)、会展媒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也非常必要。

其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播。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也是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基础。要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青黄不接的问题,就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在大中小学,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学基地。大学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和学科建设,设立相关本科专业及硕士点、博士点。职业学校要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型人才。中小学要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加强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与体验。

第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国际交流、展示华夏文明、提振文化自信、加强文化认同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讲话》)首先是开展多种多样的实体文化交流活动,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介出去。比如陶瓷、丝绸、茶叶、中医、功夫以及剪纸、泥塑、木雕等传统手工艺,这些产品与活动同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贴近,国外受众也容易接受。其次,推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宣传片、舞台剧、短视频等优秀作品,使国外观众产生共情与共鸣。再次,加强高层次的人文交流,举办国际研讨会,出版高质量的学术专著,真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国理念、中国价值、中国美学推向世界学术舞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像一条河,从远古流到今天,每一个支流与浪花都充满着人文主义的思想与情感,然后汇聚成人类文明的长河奔腾向前。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凝聚着人类特有的智慧和创造,它是人类独特的文化符号,更是真善美的凝聚与传递。“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一步发扬这些知识和技能,并将这些知识和技能传给下一代。”今天,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需要的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与担当,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唯其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真正“活”下来,“火”起来,“传”下去。(汪振军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二级教授、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郑州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创意产业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文化产业智库专家、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建设专家库成员、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委员、郑州市文化产业协会智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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