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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必须更好坚持村民主体

2020-11-24 11:01:27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启动和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2018年4月,我省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两年多来,稳步推进,逐步提高,成效显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这就意味着,三年行动成果通过国家验收以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但不会停止,而且将从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集中整治阶段向深化提升、转型升级的常态化建设阶段迈进。如何做好两个阶段的过渡衔接,确保国家验收评估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线,继续高质量、可持续、常态化向前推进,是我们当前就应着手研究谋划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是广大村民在党的领导下自己动手,创造更加美好宜居生活环境的群众性历史活动。在三年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凸显具有必然性。进入常态化建设阶段后,就需要调整思路,把确立村民主体地位,激发村民内生动力作为重点,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者、享用者、管护者。

一、把生态宜居融入乡村主导话语体系,让人居环境优美成为村民的价值追求

人居环境表面上看是人们居住的物理环境,实质上反映的是人们对自我的认知和评价,体现的是人们内心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一些乡村的人居环境差,村民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群众对政府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关心关注,支持点赞多,但落实到行动上,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动手实干的少,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不少村民对人居环境整治持无所谓态度,认为这不是多重要的事,甚至心安理得接受农村脏乱差的现实。因此,真正让村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激发村民建设优美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首先要转变群众观念,重构村民的自我认知和评价体系。

要重构农民对自身形象的认知和定位,激发做新时代新农民的自豪感、自信心,从观念上深刻认识到新时代的新农村不能与生活环境脏乱划等号,改变农村在人居环境方面就要比城市差的心理定式,改变长期形成的陋习积习,让新时代的新农村新农民就应该有新风尚、新气象、新形象的心理认知在广大村民心灵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要把生态宜居融入乡村主流话语体系,把人居环境优美作为对新农民和新农村的重要评价标准融入乡村核心价值体系,建构价值认同,塑造价值追求,培育话语高地,形成舆论制约,在广大乡村牢固确立卫生整洁为荣,脏乱邋遢为耻的鲜明价值导向,对不注重乃至破坏人居环境的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和道德批判。要强化对村民特别是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通过乡村广播、墙报、展板、组织观摩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让崇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成为村民对生活品质和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代代相传。

二、着力培育村民人居环境建设主人翁意识

村民是乡村的主人,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直接受益者,理应成为最积极、最主动的主体参与者。但调研发现,不少地方都存在着村民主体参与不够的现象。他们的支持,不少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抽象支持,实实在在参与、认认真真做事的人不多。农村人居环境搞好了村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但为什么不少村民的参与热情却不高呢?这一看似不合逻辑的现象,与集中整治阶段基层党委政府的一些不当做法有关。

在全面启动的集中整治阶段,一些地方政府主导色彩过浓,在实践中稍微把握不好,就会挫伤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积极性。一些基层政府在推进工作中急于出效果,忽略了发动群众,群众反而成了旁观者。一些同志抱着完任务的心态推进工作,导致整治行为异化,平时工作不扎实,每当上级检查就做做表面文章,甚至拉群众一起做给上级看,忽略了群众感受,引起群众反感。有的在处理棘手问题时不注意方法,激化了矛盾,群众产生抵触心理。这些不当做法使得本来的好事变了味,让群众产生了一个印象,即基层政府整治人居环境不是真心给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而是为了给上级交差。这种印象一经形成,群众就会觉得人居环境整治是政府和党员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从而消极参与,甚至出现“党员干部干,群众旁边看”的现象。村民本应是主体,反而成了局外人、旁观者。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没有村民的广泛参与很难持久。坚持村民主体,关键是要让村民树牢主人翁意识,切实把人居环境建设当成自己的事,重视起来,行动起来,把各项工作管起来。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要改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重点在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动员群众不当旁观者,不等不靠,自己动手改善居住环境。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治理方案论证阶段就广泛动员村民参与讨论,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要充分激发村民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创造性,建章立制,完善治理机制,让村民成为治理方案的主要制定者、治理工程的主要建设者、治理活动的实际管理者、良好风气的倡导者践行者。要充分照顾群众利益,关注群众对宜居环境的实际需求,真正从便利群众生产、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出发确立整治方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

三、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发展生产紧密结合

农民最讲究实际。忽视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很难得到村民的长期支持,更不用说积极的主体性参与。当前我省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生活还不算富裕,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仍是当地农民最大的心愿。因此,必须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农业供给侧改革、绿色发展和农村产业振兴等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村民获得感。

良好生态环境是乡村的最大优势,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通过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宜居环境,改善乡村人文环境,吸引城市人才和优质市场主体,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农村来,通过人流带来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新资源,谋划探索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新路子。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必须以乡村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为基础,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起来,实现人居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协同发展,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同步推进,让村民从人居环境整治中看到实实在在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要积极探寻有益的结合点,把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有历史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的,可把人居环境整治与资源开发结合起来,对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对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文化振兴,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增加村民收入。

四、回归生活,紧扣生活宜居这条主线 

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生活问题,应以更好满足村民生活宜居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让村民真正感受到,经过整治,生活更便利了、更舒心了,这样才能更好调动村民的主体性参与,实现治理目标。要始终坚持把生活垃圾污水粪污处置、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和村容村貌庭院环境美化等作为重点,在引导帮助村民逐步确立更现代、更环保的新生活方式上下功夫。

要把现代化作为工作方向。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把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作为工作方向。治理方案和治理模式的选择,要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新生活方式为导向,推动农民基本生活服务由自给自足为主的传统生活方式向专业化、市场化供应为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不断提高村民生活品质。要注重对地方特色传统和生活智慧的继承和发展,充分尊重、传承和运用当地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常识和地方性知识,注重保留传承当地群众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好的理念和做法,打造更加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要做到提高生活品质与经济性可持续性相统一,硬化道路、绿化村庄宅院、美化环境都要注重品质质量,不搞豆腐渣工程。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治理手段和技术方案的使用、维护和更新成本,注重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真正做到少花钱、不花钱多干事,不断改善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五、村两委要充分发挥示范带领和动员组织作用

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必须组织起来,才能更好地创造自己的历史。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本质上是广大村民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创造更加美好宜居环境的群众性历史活动。在这一进程中,村民组织程度直接关系到主体作用发挥。村党组织肩负直接教育群众、凝聚群众、组织群众的职责。村委会是广大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这就决定了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功能。实践证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开展得好与坏,关键看村两委是否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领作用,是否善于发动群众、组织群众。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但也要注意防止形成资金投入依赖,甚至发展成为要干事就得先给钱,给多少钱干多少事,不给钱就不干事的不良风气。我省经济总体上不算发达,大部分地方财力有限。从长远来看,过渡依赖投资的模式可持续性差。调研发现,在不少地方,资金难题已经成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村两委首先积极行动起来,发挥示范带领作用,进而组织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改善居住环境就显得尤其重要。村两委要高度重视转变群众观念,克服没资金就没法干的消极心理,培育自己动手美化家园的新文化,形成良好风尚,注重化风成俗。要主动发挥示范带领作用,先行一步,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用实际行动带动群众投身人居环境建设。要注重向群众问计,把群众组织起来,用好群众中的匠人能人和土专家,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因地制宜,创造条件,想方设法把人居环境建设好。

六、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村民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村民主体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摒弃包办代办的做法,主要围绕引领方向、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开展工作,着力解决村民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难题,为村民主体作用发挥提供坚强保障。

要在把握方向上下功夫,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律,制定长远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工作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的整治建设规划,出台科学可行的方案,有计划分批次确定试点示范,科学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方向和工作节奏。要在总体协调上下功夫,弥补市场失灵,积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重点解决单靠一家一户、一村一镇难以解决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村民主体作用发挥。要在提供支持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寻找、引进、培育有志于乡村振兴事业的优质市场主体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建设,积极为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工作提供政策、资金、人才、技术、方案等各方面的支持。要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通过宣传、教育、表彰等多种形式,调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要在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常态化宣传督促,帮助村民更好开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及时查漏纠偏,确保各项工作更好落到实处。要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尊重村民意愿,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快形成政府、村民、市场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李涛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副教授、科社教研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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