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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创客打造成为城乡要素流动新质节点

2026-10-30 15:30:34 来源:映象网

[摘要]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在顶层政策设计中提出“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标志着这一群体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议题。既有研究多将农创客置于“返乡创业”或“人才振兴”框架下讨论,偏重个体特征与政策激励,对其在城乡要素配置中的结构性功能关注不足。本文提出“城乡要素流动新质节点”的分析框架,将人才政策问题转化为要素配置问题:农创客的价值不在于单向反哺乡村,而在于占据城乡之间的结构洞位置,以数字素养为工具、以乡土信任为背书,承担要素识别、信用转换与组织集成三重功能,从而把城乡要素流动由“单向输出”扭转为“双向重组”。“新质节点”之“新”在要素、“质”在效能,其经营性、枢纽性、赋能性三重属性,决定了培育政策须遵循乡土根脉优先、利益联结共享、分类梯次培育三项原则,并在角色定位、数字经纪能力、利益机制、政策供给、人才回流五个方面形成协同路径。本文以河南为观察样本、兼及浙江经验参照,属规范分析,其贡献在于为农创客研究提供了一个可检验的要素配置解释框架。

摘 要: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在顶层政策设计中提出“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标志着这一群体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议题。既有研究多将农创客置于“返乡创业”或“人才振兴”框架下讨论,偏重个体特征与政策激励,对其在城乡要素配置中的结构性功能关注不足。本文提出“城乡要素流动新质节点”的分析框架,将人才政策问题转化为要素配置问题:农创客的价值不在于单向反哺乡村,而在于占据城乡之间的结构洞位置,以数字素养为工具、以乡土信任为背书,承担要素识别、信用转换与组织集成三重功能,从而把城乡要素流动由“单向输出”扭转为“双向重组”。“新质节点”之“新”在要素、“质”在效能,其经营性、枢纽性、赋能性三重属性,决定了培育政策须遵循乡土根脉优先、利益联结共享、分类梯次培育三项原则,并在角色定位、数字经纪能力、利益机制、政策供给、人才回流五个方面形成协同路径。本文以河南为观察样本、兼及浙江经验参照,属规范分析,其贡献在于为农创客研究提供了一个可检验的要素配置解释框架。

关键词:农创客;城乡要素流动;新质生产力;数字经纪人;城乡融合

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命题[1]。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2],农创客由此首次进入国家顶层政策设计。作为以数字素养为支撑、以乡土经验为根基的新型人才,农创客天然具备连接平台与乡土的架桥功能。从群体规模看,农创客已由地方探索上升为全国性政策概念。浙江自2015年起系统培育农创客,目前累计培育超10万名,其中“90后”“00后”占比近60%,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超43%,覆盖农林生产、加工销售、休闲农业、乡村文创、农村电商等全产业链[15];与之相应,截至2025年2月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已超过1200万人[15],为农创客培育提供了庞大的人口基础。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2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超过四成[4],但农业仍是数字经济渗透率最低的产业—2023年全国第一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仅10.78%,远低于第二产业的25.03%和第三产业的45.63%[5],数字要素落地乡村仍存堵点。从要素流动规律看,要素总是流向边际回报更高的部门,扭转单向流动格局仅靠行政推动难以持续,必须培育能够提高要素乡村边际回报率的市场化主体。所谓新质节点,即以数字技能、市场知识等新质要素为支撑,居于城乡要素交汇位置,持续承担要素识别、转化与重组配置功能的经营主体;与传统帮扶主体相比,其突出经营性、枢纽性、赋能性三重属性——以市场化方式自我造血,嵌入城乡之间的结构位置,并在配置要素中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产业链。以新质节点界定农创客,既是对其功能的学理概括,也为培育政策提供了明确靶点。

一、农创客作为城乡要素流动新质节点的价值意蕴

准确界定农创客在城乡关系中的功能价值,是培育工作的逻辑起点。以下从两个层次展开:一是从城乡要素循环看,农创客如何以中介身份扭转单向流出;二是从生产力培育看,农创客如何把平台能力嵌入农业全链条,推动传统农业向新质农业跃升。首先回答“节点为何必要”,其次回答“节点何以有效”。

(一)破解要素单向流出,畅通双向循环

城乡要素长期呈现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出的格局,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持续外流,乡村因缺乏要素承载主体而“留不住人、聚不起要素”[1]。农创客的出现,为破解这一困局提供了现实的主体支撑。他们生于乡土、熟悉乡情,又经过城市市场与平台经济的历练,能够在城乡之间辨识要素价差、匹配供需两端。临颍县娄庄村娄晓猛等三名返乡青年盘活闲置校舍,自筹资金建成500平方米“三农”直播孵化基地、9个专业直播间,累计培育本土主播50余名,带动30余人就近就业、人均月增收约4000元[6]。其共同逻辑在于:以人为节点,把城市的流量、技术、订单与乡村的产品、生态、劳动力重新连接,使要素流动从“单向输出”转向“双向重组”。这一机制在社会网络理论中被称为“结构洞”位置的占据:当两个群体之间缺乏直接联系时,居于其间的行动者因掌握信息与控制优势而获得“中介收益”[7]。农创客正是城乡之间结构洞的占据者——城市资本不了解乡村的分散供给,小农户也不了解平台的规则与流量分配,双方交易成本高企,中介者由此获得合法的经纪空间。返乡创业群体依托集群化成长机制驱动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同样印证了以人为节点的要素重组价值[8]。从机制看,农创客在城乡之间发挥三重功能:信息甄别,熟悉两端“语言”,识别城市资源在乡村的真实需求与乡村产品契合消费升级的方向;信用转换,以本土身份与长期声誉充当“信用中介”,把熟人社会的信任转换为可交易的契约信用;组织集成,通过统一标准、品牌与渠道,把分散的小农户生产集成为规模供给。三重功能叠加,使要素双向流动从偶发个案变为可持续的商业机制。

(二)嫁接平台流量与乡土资源,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打通要素流通通道、提升资源配置效率[9]。2025年,河南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2万亿元,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全省算力规模达9.8 EFLOPS(见表1)[4,10],但农业仍是数字经济渗透率最低的产业—2023年全国第一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仅10.78%,远低于第二产业的25.03%和第三产业的45.63%[5],数字下乡面临基础设施与运营能力的双重堵点。农创客恰恰是填补“最后一公里”堵点的市场力量:镇平县建成353个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实现快递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引入多家平台设立县域运营中心,孵化直播商家1万余个、电商从业人员达5万余人,2025年全县电商交易额突破400亿元[11];其直播基地与县域运营中心,把平台经济的基础设施能力内嵌到县乡村三级。当数字技术经由农创客嵌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传统农业便向智慧农业、新质农业跃升。农业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质变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其形成过程本质上是以数据、算力、算法等新型要素重构农业生产函数,通过降低要素错配与交易成本抬高乡村要素的边际回报率[9]。其前提是数据在具体场景中被采集、使用并产生真实价值,这需要既懂技术又懂农业的“翻译者”:农创客把销售端沉淀的消费数据反向输入生产端,推动品种选育、种养规程、采收标准随市场需求调整,并把直播电商、冷链物流、智能分选嵌入产加销各环节,推动技术由“展示性应用”走向“普惠性应用”。已有经验证据表明,乡村电商的普及不仅改变销售渠道,还通过扩大市场可达性提升农户消费多样性与福利水平[12],这正是要素重组产生真实增量的微观表现。这一过程不是设备叠加,而是生产方式、组织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的整体变革,正是新质生产力区别于一般农业技术改造的关键。

二、农创客成长为城乡要素流动新质节点的基本原则

节点稳不稳,看根扎得深不深。农创客培育应把握乡土根脉、利益联结、分类培育三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乡土根脉优先

中国特色返乡创业的突出特征,在于强调返回原籍地、依托乡土社会网络展开产业选择[8]。农创客的公信力与号召力,正来自这种“熟人社会”的身份认同。直播间溢价能否持续,靠的是生态叙事的可信度、技术背书的科学性,而这些都来自乡土关系的反复验证,并非一次流量爆发所能替代。乡土信任向数字信用的转化存在双重机制:一是身份信任,本土身份降低消费者验证成本,“谁在卖”本身就是品质信号;二是过程信任,田间直播、产地溯源把生产过程可视化,使远方消费者“眼见为实”。两者叠加,构成农创客区别于一般带货主播的深层竞争力。因此,培育不应简单追求“引回来”的数量指标,而应尊重乡土根脉、支持在地化深耕,把“熟人社会”的信任机制转化为数字空间的品牌信用;忽视这一机理、简单引入外来团队贴牌运营,往往因信任链条断裂而难以持续。

(二)坚持利益联结共享

数字红利若悬浮于村集体与农户之外,节点便失去存在的土壤。应构建“村集体+农创客+农户”利益共享模式:村集体以闲置资产入股,农创客负责运营与市场对接,农户参与生产并获得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多元收入。临颍县娄庄村直播孵化基地不只卖货,更强调把免费电商培训开到村口:“80后”韩珊珊经培训取得高级电子商务师证书后成为专职主播,日带货超300单、单日销售额突破2万元,月收入稳定在5000至8000元[6]。从契约理论看,农创客投入的直播间、冷链设备与品牌资产具有高度专用性,一旦经营中断便难以转作他用;农户的土地、劳动力同样具有地域专用性。资产专用性越强,交易双方越倾向于以关系性契约替代现货交易,以降低“敲竹杠”风险[13]。利益联结的本质正在于此:它不是额外的道义让渡,而是专用性资产投资的必然制度配套。若农户仅作为原料提供者获得一次性卖价,节点便退化为传统的“公司+农户”;若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务工取酬、二次分红深度嵌入,节点兴衰便与村集体、农户利益直接绑定,乡土社会会自发为节点提供保护。利益联结因此不是道义要求,而是节点组织效率的来源。让普通农户在数字产业链中找到位置、分享收益,是检验农创客成色的根本标尺。

(三)坚持分类梯次培育

农创客群体内部差异显著:既有具备成熟运营经验的回归型骨干,也有刚起步的入门型新人;不同赛道对直播电商、智慧农业、供应链管理等数字技能的要求各不相同。从各地实践看,农创客成长的共性瓶颈集中于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与技能供给错配三方面:单打独斗难以分摊设备与流量成本,初级培训易与产业实际需求脱节,而集群化成长恰是摆脱组织化困境的有效路径[8]。因此,构建分层递进的技能培养体系、完善数字环境与数字服务支撑,构成其能力跃升的系统性路径。河南应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数字化适应度推出阶梯式方案,避免政策“一刀切”:分层设置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支持清单,初创期重场地与培训,成长期重金融与供应链,成熟期重品牌与渠道升级;按赛道设置专业化课程与实训基地,避免通用化培训造成能力与需求错配;建立农创客数据库并动态评估、有进有出,把资源集中配置给真实经营、带动性强的主体,防止政策资源被空壳主体套取。

三、农创客成长为城乡要素流动新质节点的实践路径

基于上述价值判断与原则遵循,应从角色定位、能力建设、利益机制、政策供给与人才转型五个方面协同发力,形成“认识重塑—能力支撑—制度嵌入—政策托底—源头扩容”的完整链条。

(一)重塑角色定位:从反哺者到新质节点

把农创客从“反哺乡村的奉献者”重新定位为“城乡要素重组的新质节点”,是培育工作的认识前提。单纯温情的帮扶叙事,难以揭示农创客作为经营主体的独特价值—他们不是单向的帮扶对象或道德符号,而是带着创意、技术和市场思维的市场力量。应把农创客纳入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程,在乡村产业规划中预留功能空间,推动其在城乡交汇处开展要素筛选、转化与配置。角色重塑还需制度确认:在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中单列农创客序列,把带动农户数量、联农带农成效纳入评价指标;在乡村产业项目中设置农创客参与条款,使其从政策对象转变为政策伙伴;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创客按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序列,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话语权。定位变了,资源配置的逻辑才会跟着变。

(二)强化数字经纪能力:在算法与乡土之间搭桥

农创客从事的实质是中介与匹配工作:平台讲流量、重效率,乡村讲人情、重信任,两套逻辑并不天然相容,需要“数字经纪人”完成翻译与撮合。应依托电商强县建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县域运营中心等载体,让返乡青年有场地、有指导、有试错空间;围绕直播运营、短视频制作、供应链管理、数据化选品等核心技能开展订单式培训,推动“培训即就业、孵化即创业”;支持有条件者组建团队化、公司化运营主体,防范个体经营在算法波动与市场风险中的脆弱性。能力养成有其规律,短训难以奏效,应构建“课程实训+基地实练+以赛代训+师带徒”四位一体培养链条:院校与平台企业共建课程,县域基地提供真实货盘与流量,赛事以赛选才,成熟农创客结对帮带。同时重视供应链、法务、财务等配套人才协同培养,避免“只会直播、不懂经营”的单兵突进。

(三)健全利益共享机制:让节点嵌入乡土

把利益联结机制作为节点嵌入乡土的制度内核。推广“村集体+农创客+农户”模式,明确各方权责与收益分配规则;推动平台流量收益在村集体、运营者与农户之间合理分成,防止“流量进村、红利出村”;鼓励农创客与农户签订保底收购、二次分红等协议,让农户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操作层面应做到“三个明确”:明确股权结构,村集体资产入股须评估作价,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明确分配规则,将保底收益与分红比例写入合同并接受集体监督;明确退出安排,防范经营中断损害农户利益。同时把联农带农成效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前置条件,形成“多带多得、不带不得”的导向。

(四)完善阶梯式政策供给:夯实制度保障

河南持续实施“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工程,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获400万元支持;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14]。在此基础上,应针对农创客不同发展阶段匹配差异化政策包,用好政策性保险、风险补偿基金等工具,对冲平台依附与市场波动风险。政策供给应聚焦三个痛点:用地难,依托村庄整治、闲置校舍盘活等渠道优先满足仓储、直播间与加工设施需求;保障弱,推动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探索纳入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序列;风险高,扩大电商相关保险覆盖面,健全风险补偿与应急转贷机制,让农创客敢闯敢试、能扛风险。

(五)抢抓人才回流窗口:从劳务输出到数字人才输出

河南外出务工群体庞大,长期是劳务输出大省。农创客群体崛起,带来从输出劳动力转向输出懂市场、善运营的数字经纪人的历史性契机。从全国看,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已超过1200万人,人口流动的方向性变化已然显现;就河南而言,固始县返乡创业人员达4.1万人,带动20余万人就业,实现了从“劳务大县”向“回归大县”的转变。人口流动方向逆转固然可贵,更关键的是返乡人才的能力迭代,把数字素养、市场视野、平台运营能力带回乡村。转型不能仅停留于个体返乡,而应形成体系化回流通道:建立在外豫籍数字人才信息库,依托驻外机构与商会常态化对接;实施青年人才归巢计划,对返乡从事农村电商的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与安居支持;推动劳务品牌与电商品牌融合培育,升级为“豫农主播”“豫农创客”等新型人才品牌,使河南从输出体力升级为输出数字智力。使人才回流与要素回流互为因果、滚动放大,为乡村全面振兴积蓄长期动能。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创客的价值不在卖出多少货,而在于在城乡之间建起一条可持续的要素通道,并在通道之上生长出新的产业组织形态。把农创客打造成为城乡要素流动的新质节点,本质上是一场以人为核心的要素配置改革:以角色重塑确立节点地位,使其由帮扶对象转为政策伙伴;以数字经纪能力建设提升节点能级,使其在算法逻辑与乡土逻辑之间完成翻译与撮合;以利益联结稳定节点结构,使村集体、农创客与农户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共同体;以阶梯式政策供给降低节点运行成本,化解用地、保障与风险三重约束;以人才回流拓展节点来源,把劳务输出大省的人口势能转化为数字人才势能。五者构成“认识—能力—制度—政策—源头”的闭环,缺一则节点难以持续。推动农创客从“新角色”成长为“结构性力量”,既是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的题中之义,也必将为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源头活水。(作者:闫振伟,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物流与电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农村电商、农林经济;肖丽平,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物流与电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电商乡村振兴、农村电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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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河南日报农村版.乡村好物云销四方[N/OL].(2026-01-15)[2026-10-29].https://newpaper.dahe.cn/hnrbncb/html/2026-01/15/content_443_17766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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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WILLIAMSON O E.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 firms, markets, relational contracting[M]. New York: Free Press, 1985: 52-63.

[14]中国就业网.河南:出台八项举措 全力护航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EB/OL].(2026-03-06)[2026-10-29].https://chinajob.mohrss.gov.cn/h5/c/2026-03-06/506628.shtml.

编辑|李雯
责编|张可垒
监制|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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