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河南
映象首页 > 智库河南 > 理论前沿 > 正文

“新法科”建设引领地方高校法治人才培养 的道与术

2024-07-26 09:14:19 来源:映象网

[摘要]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对于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而言,缘起于“新文科”的“新法科”是至关重要的建设方向,也是亟待改革、创新与发展的核心领域。究其实质,“新法科”不是不同学科研究范围的简单交叉或叠加,也不是一般意义上课程设置的重合融汇,而是一种价值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的全方位、深层次重构,需要更加关注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上应因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转变。高等院校是培养法治人才的“第一阵地”,如何创新性构筑适应“新法科”需要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对于在基础设施、学科影响、师资力量等软硬件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方高校而言,无疑是艰巨的挑战,但更是改革、发展、突破大有可为的机遇,亟待需要以“道”明向,以“术”立策。

一、“新法科”建设引领地方高校法治人才培养之道

“新法科”建设之“新”预示着新一代科技革命浪潮下,数字法学教育新时刻的全面来临,体现在法学学科内部以及与外部其他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要求中国话语体系主导转变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的系统性变革。地方高校应当因时而变、因势而为,精准探查“新法科”建设引领地方高校法治人才培养之道。

第一,清晰认识“新法科”建设的三大特色与四大转向。新文科强调不同学科的相互渗透和交叉融合,区块链,云计算等智能技术群与现代科学融合是建设新文科的基础,生产力变革、国家对复合型卓越人才的需求、传统教育教学亟待改革构成了新文科建设的三层次背景。“新法科”建设应当更多地呈现中国特色、融合特色、科技特色, “新法科”背景下的法学教育发生了培养目标的国际化导向、课程体系的人文导向、教学体系的科技导向、培养模式的联合导向等新变化。地方高校要通过系统性集成性改革,以满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需求为使命,着力推动法学学科与哲学社会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学科的交叉融通,并积极主动将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广泛运用于研究教学过程,赋予法学这一世界上最古老的学科以新的活力。

第二,坚定不移走内涵、特色、创新、发展之路。走内涵发展之路,要求地方高校从过去外延式粗放式发展转为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走特色发展之路,要求地方高校立足本土特色化的人文地理资源,另辟蹊径,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以特色化的本土资源为基础形成特色化的专业、学科建设。走创新发展之路,要求地方高校固根本、稳预期,坚守创造、创新、创业 “三创融合教育”齐抓共管。走开放发展之路,要求地方院校秉承跨学科专业、跨学院学校、跨理论实践、跨国家地区的“四跨方针”,积极引进来走出去,充分借力国内外高校的优势平台和资源谋求创新性培养人才新模式。

第三,韬光养晦、长远谋划、坚守道路自信。地方高校的教育和双一流大学的教育,之间的区分是教育层次以及教育分工问题,不是教育的高下之分,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绝不仅仅是“工匠式”的培养方式,只要措施适当,地方高校也能产出思想家,培养出高素质的卓越法治人才。地方高校“新法科”背景下的法治人才的培养既要立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现实需求,又要秉持战略思维,面向未来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即既能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通晓国际规则的法治人才,既有中国立场又有世界眼光的法治人才。

二、“新法科”建设引领地方高校法治人才培养之术

“新法科”背景下地方高校法治人才培养面临双重挑战:一是回应新法学建设对人才培养中国性、融合性、科技性的“新要求”,二是完成长期以来在学科基础、师资力量等软硬件方面遗留的“老任务”,这些亟待解决的“老任务”主要有人才培养同质化现象严重、人才培养模式欠缺系统化思维、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有效融合不足、培养课程体系针对性设计不足、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质量落差明显等。这就需要地方高校具有立足本土、俯瞰国内及国际的务实作风和高远胆识,将“新要求、老任务”一并具化为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模式、质量评估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策略并有效实施。

第一,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并驾齐驱。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目标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强调培养对象能力、知识与人格塑造的三位一体。受限于生源质量及师资能力,加之毕业生就业的本土化倾向,地方高校宜采取本土化和国际化相结合的双轨培养模式,以便实现坚定的政治素养、夯实的“法律+人文素养”、立体的“法律+国际视野”、精湛的实践技能和前沿的“法律智能+科技能力”等目标之间的协调统一。

第二,彰显课程体系的人文导向,为法治人才培养“立德铸魂”。一是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定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坚持“一课双责”,要求教师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用体现主流价值观的鲜活案例引导学生,用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表达中国经验。三是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师生和谐的教书育人大环境。四是推动“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最新案例、最新成果及时引入课堂,增加教育者共同体对中国法治成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五是实行富有区域地方特色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充分挖掘地方优秀的法律文化、历史传统,引导学生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的养成惯性。 六是指导学生参加裁判文书写作、模拟法庭、互联网+、挑战杯等赛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助力他们在激情赛场鲜活感知专业魅力、社会责任、职业精神,走出学校依然能够汲取绵远流长的思政力量。

第三,凸显教学体系上的科技导向,实现法治与科技有效融合衔接。一是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在法学教育全过程之中,利用技术手段充分还原法律人执业场景,借力生动、鲜活的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实践教学绩效。二是通过数据处理对师生教学行为精细化描摹,使合适的人能得到合适的受教内容,引导学生自主选用教学资源、自主选择学习方式、自主调控学习行为,一定程度上实现法学教育的“私人定制”。三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教学网络资源程序及时剔除过于陈旧和凌乱的知识,定期根据数据资源的自适性属性动态更新知识,实现教学内容“传统坚守”与“现代新颖”的有机结合。四是基于 FD-QM 在线课程质量标准,强化网络互动社区建设,形成目的—活动—评估一致性建构的地方高校法学学科线上线下混合课程标准。

第四,强化培养模式上的协同育人导向,型构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一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中国大学慕课网”等公共育人资源,强化过程性考核,实现教学效果的低成本高成效。二是颁布实施学校与实务部门人员双向互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选聘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力度。三是提升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层级,加大校部共建、校所共建、校地共建力度,与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或全球知名律师事务所、地方政府等达成合作共识,凝聚育人合力。四是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落实实务教师聘任及待遇制度,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不断提升协同育人实效。五是夯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机制。将本科生导师制定位为一种正式的教学手段,而不是非正式的教学辅助手段,加强学分制与导师制的相互推进和结合、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与学年论文及毕业论文的指导相结合。六是健全法学学科与校内、国内其他优势学科互哺机制,在课程体系、培养方式、师资配置、项目合作等领域促进地方高校校内、校际各优势学科之间的深度交叉融通。

 【作者:王莉,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文是河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地方高校构筑适应‘新法学'需要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2021JGLX06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2021SJGLX239Y)的阶段性成果。】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