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系统发力,紧紧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目标,推动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城市规划和执行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人民城市理念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彰显人民城市的宜居魅力,充分激发人民城市的治理活力,旨在让人民生活更幸福、更美好。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系统发力,紧紧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目标,推动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做好城市更新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入新阶段,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心往之,城必兴焉。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到“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从“老小旧远”改造项目解决的急难愁盼,到社区公共空间带来的欢声笑语;从口袋公园里的人文关怀,到“15分钟社区生活圈”里的高品质生活,“城市属于人民”的深刻内涵在一件件民生实事中得到生动诠释。我省出台了实施城市更新指导意见,建立了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补齐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努力为广大居民创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要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城市体检目的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管长远的工程,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我省顺应城市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质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1+1+N+X”的政策体系,聚焦群众出行难、停车难、管网老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突出问题,全省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501个、完成投资4000多亿元。建设改造城市道路1466公里,新建公共停车泊位16.2万个,改造燃气管道2557公里、供排水和供热管网2214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176公里,建成污水污泥处置设施8座、生活垃圾焚烧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11座,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切实做到“防未病、治已病”,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升城市韧性。
三要建立城市设计制度。以精细化设计引导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明确从房子到小区、到社区、到城区、到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我省新开工棚改安置房27万套、基本建成23.12万套。抢抓国家实施“三大工程”政策机遇,指导郑州市、洛阳市谋划入库一批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再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完整社区,补齐一老一幼等设施短板,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样板,持续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探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和等候区等场所设施,让居民生活更舒心、更安心、更放心。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发展,针对居民对绿色、低碳、智慧、舒适、安全的好房子等需求,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围绕打造高品质建筑,巩固提升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实现优势再造。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要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质量,推动城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城市管理执法切实体现城市居民利益、反映城市居民愿望、维护城市居民权益、增进城市居民福祉,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守牢安全底线。
二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城乡生活圈,引导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提升国家、区域、城市、乡村多尺度的国土空间品质。同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政策衔接,统筹城市更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自然资源部近期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强化对城市更新的规划统筹,为推动新型城镇化提供空间指引。
三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优化的前提下,维护群众权益,加强空间统筹、资源聚合、资金整合、政策融合、部门协同,提高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优化城乡空间格局。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一要科学保护统筹发展。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要留住城市的“根”与“魂”,必须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在城市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留住城市文化底蕴。我省历史文化厚重、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8座、名镇名村19个、传统村落27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5座、名镇名村78个、传统村落758个,必须在完善法规标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坚决制止建设性破坏现象。
二要活化利用活态传承。要让更多文化遗产活起来,促进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彰显城市精神、实现永续传承。我省相关部门制定了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编制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自评估和省级保护专项评估,应保尽保、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更新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及风貌区24片,着力将宝贵的文化资源打造成为新时代文商旅新地标、富有烟火气和创新活力的集聚地。
三要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及时回应群众需求,让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丰富发展民主议事平台,让人民群众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过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我们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党建引领、多元参与中汇聚起共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磅礴伟力。(作者 周楠,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城市发展研究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