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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乡村生态振兴的法治保障

2022-12-12 15:16:09 来源:映象网

[摘要]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在推动乡村振兴中要把农业的生态化作为重要方面,应进一步优化农业补贴、鼓励绿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并积极打造绿色农场作为引领和带动的示范。通过完善关立法,以城乡融合、三产融合为契机,积极打造生态产业小镇,实现乡村产业聚集地的生态发展。同时,还要继续推进乡村生态治理,完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等制度。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在推动乡村振兴中要把农业的生态化作为重要方面,应进一步优化农业补贴、鼓励绿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并积极打造绿色农场作为引领和带动的示范。通过完善关立法,以城乡融合、三产融合为契机,积极打造生态产业小镇,实现乡村产业聚集地的生态发展。同时,还要继续推进乡村生态治理,完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等制度。

 乡村振兴需要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生态振兴。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河南在推进生态宜居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激活乡村沉淀的生态资源,依据自然生态的有机循环和自然系统的承载能力,实现乡村产业在城乡融合、三业融合中打造出生态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推动农业的生态发展

生态发展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扬弃。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在推动乡村振兴中要把农业的生态化作为重要方面,进一步优化农业补贴、鼓励绿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并积极打造绿色农场作为引领和带动的示范。

(一)优化农业补贴促进生态提升

当前的农业补贴主要包括良种补贴、种植补贴和农资补贴。涉及生态种植的内容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区生态循环项目”。从推动农业生态发展的要求看,还远远不够。农业的生态化虽然可以带来生态效益,但效益具有公共性,对于改变生产方式的个体来说,会增加经营成本。基于自身收益考虑,生产者会以达到强制生态标准为满足,没有进一步提升的积极性。为此,欧盟制定了专门法律,对采用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绿色农业技术提供资金补贴,以补偿因标准的提升所带来的额外支出,效果显著。我国的农业补贴还没有和生态化生产充分挂钩,河南可以借鉴欧盟做法,通过地方立法把生态生产的提升作为农业补贴的重要分配指标,按照生态投入和实际效果实行不同的补贴金额。为此,需要健全农业环境检测和评估机制。发展生态农业还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以及农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等。这些也需要以生态化发展为指向,优化补贴的方式和数额。

(二)鼓励生态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

农业生态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生产收益和生态发展相同步。这需要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的转化提供强力支撑。应依法加强农业科技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绿色科研成果的研发和转化为目标,让新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法不断涌现。还要加强对科技人员的针对性培训,清理科技推广中的制度障碍,让新的科技成果及时在生产中得到应用。

(三)打造绿色农场

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农作物新品种的采用,再辅以农药、化肥和农业机械,实现了农作物产量的巨大提升,但也带来了农业生产的非生态化这一问题。虽然该问题的解决需要长期的努力,但当前也取得了一些进展。河南积极打造生态农场,探索农业生态化转型取得好的成效,这一举措应得到大力推广。农场应积极采用有机肥取代化肥、采用物理和生物方法取代杀虫剂,探索绿色种植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政府应将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结合起来,帮助农户和企业解决生态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二、打造生态产业小镇

生态宜居的乡村产业小镇着力于特色产业和绿色发展的结合,是立足乡村腹地,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的结合点。河南需要完善相关立法,以城乡融合、三产融合为契机,积极打造生态产业小镇,实现乡村产业聚集地的生态发展。

(一)依法推进城乡融合

乡村产业小镇是实现城乡互动交流的集结点,建设中需要推进城乡融合,以此解决产业生态发展所需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应通过积极立法,打破阻碍城乡融合的制度壁垒。(1)深化户籍改革,促进人才自由流动。这种流动应是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双向自由进行。两种方向的流动都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交流,有利于扩展农产品的城市市场。还应看到,农民进入城市发展后再返回乡村更有利于带回适合乡村发展的知识、技术和产业。(2)打造城乡融合的技术市场。生态产业小镇要走科技发展之路,不能成为城市污染企业的集散地。应完善制度,建立城乡融合的技术市场,促使新兴绿色科技成果及时对接农业、农村资源,以创造出生态化的新产品、新服务。(3)实现信息资源的城乡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应城乡一体开放。继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消除城乡信息资源的落差,实现城乡信息平台互动互享条件下的融合发展。

(二)为三产的生态融合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整体看,河南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程度仍然不足,产业结构也不尽合理,新型生态化经营主体的发育还不够充分。打造乡村生态化的产业小镇需要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通过农产品、制造业与文化旅游等人文产业的融合为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提供经济和人文保证。乡村不仅是第一产业的区域,农业也不仅只提供农产品,两者都具有多功能性。这种多功能性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具有粮食生产、产业发展、国家安全、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物种多样性保护在内的多项具体功能。这就需要延长农产品的加工链,实现一二三产业之间一体统筹,培育出产业经济生态发展的新业态,特别是要培育出一批与乡村生态化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休闲、观光、文化等方面的产业。

(三)为特色产业创造制度性条件

河南的许多地方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表现在红色旅游、茶文化、曲艺之乡、陶瓷生产、高品质农产品加工等诸多方面。这需要盘活特色资源、壮大特色产业,努力实现一镇一特色。打造生态产业小镇可以和“一村一品”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挥本地优势,推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的质量和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安全农产品的标准等各项要求,着力培育绿色特色品牌。这样就会为生态产业小镇的建设提供难以取代的优势,为长期的发展和繁荣打下根基。

三、生态治理制度的完善

乡村生态治理制度涉及耕地、水域、林木、草原、生物多样性等多领域的生态保护。河南坚持走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 “双赢”的产业发展道路,应着力于下述方面。

(一)完善生态保护制度

乡村生态系统中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等是统一的整体,忽视其中任一要素都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河南需要在落实中央层面立法的前提下,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加强地方立法。例如,对于黄河流域和淮河流域出台专门的地方生态保护法规,依法限制过度捕捞,防止渔业资源枯竭等。由于程序性法律规定的不足,直接影响到了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中的执法效能,这就需要出台生态保护的程序性法规。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日益侵占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生物的多样性保护也显得日益重要,应对野生动植物的多样化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常态管理等作出较为完整的规定。同时还要重视外来物种的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二)完善污染防治制度

针对农业面污染,应加强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监管,特别要防止农药的滥用。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预警机制,防止饮水安全出现突发事件。由于一些高污染的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对所在地的环境造成了污染。这需要提高污染赔偿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对一些技术落后、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企业坚决关停。还应继续推进以垃圾、污水的处理和村容村貌的提升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还存在力量不足、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应通过强化听证、举报、信访等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污染防治。

(三)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管理制度体系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生态经济补偿制度的创新改革思路和重点方向。河南应积极发挥生态补偿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完善农地生态补偿方面应把市场经营主体列入补偿对象,对于流域补偿应逐步形成法治化的利益分担和分配机制,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还应在政府主导补偿下,积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以此扩展资金来源渠道,提升补偿质效。

总之,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应走在推进乡村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前列,以产业发展和生态提升的互促互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这也是河南从农业大省迈向农业强省的必由之路。

 (刘建刚 平顶山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2022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专题项目“法治河南建设研究”[编号:2022ZT4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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