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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理论河南乡村实践的四个阶段

2021-12-24 21:38:48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贫困理论,党的百年反贫困理论在河南乡村的实践经历了推动制度变革以消除贫困产生的根源,建立集体合作和救济体系以解决普遍和重点贫困问题,实施家庭联产承包以解决相对贫困群体的温饱问题,完成脱贫攻坚以消除绝对贫困等四个阶段。

贫困问题是长期困扰河南乡村社会的顽疾,受到传统落后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河南乡村社会缺乏内在活力,尤其是近代之后,土地私有和兼并造成河南乡村社会贫困人口数量众多。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提出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目标,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开始领导中国人民开始了长达百年的反贫困的斗争。河南乡村社会反贫困实践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我国人民反贫困实践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理论在河南落地、指导河南反贫实践的过程。依据各个时期党的反贫困理论及其在河南反贫困实践过程中的特征,将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理论在河南乡村社会的实践分为四个阶段:推动制度变革以消除贫困产生的根源阶段,建立集体合作和救济体系以解决普遍和重点贫困问题阶段,实施家庭联产承包以解决相对贫困群体的温饱问题阶段,完成脱贫攻坚以消除绝对贫困阶段。

推动制度变革以消除贫困产生的根源阶段。诞生于近代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族危亡时刻,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中国积贫积弱的国情进行深入分析,认识到“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只有通过土地革命变革土地所有制,实现当时在中国占据绝大多数的农民拥有土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因此中国共产党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入到土地革命的过程中,党的“八七会议”确定将土地革命作为这个时期反贫困的主要纲领。1929年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先后颁布《临时土地政纲》、《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等多项土地制度改革措施,在根据地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等贫困群体耕种,废除土地私有制,调动农民生产和革命的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与贫困展开抗争。随着解放战争的进行,1949年7月开始在郏县、宝丰、襄城按照“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原则,逐步开展土地改革,到1951年7月河南已经完成涉及1400万人口的土地改革,1953年全省完成土地改革,乡村社会贫困农民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在农村建立了以土地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农民所有为主体的土地所有制度,为解决河南乡村社会贫困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激发了贫困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恢复。

 建立集体合作和救济体系以解决普遍和重点贫困问题阶段。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提出“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的目标,治理贫困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重要问题,为此中国共产党人形成了以农村集体合作和重点救济帮扶相结合的反贫困理论。一方面通过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农村合作化,大多数的农民,依靠农业合作社集体的帮扶,通过集体的力量解决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个体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为大多数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提供普遍保障机制。另一方面针对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人扶养赡养的五保户等贫困群体进行重点帮扶,主要依托集体和国家的救济体系,采取直接物资救济的方式。集体合作与重点贫困人口的救济制度相结合的反贫困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贫困问题。1950年洛阳、许昌等地农民自发组织了临时的互助组,1951年12月河南省鲁山县成立的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5月,河南全省95.73%的农户完成了农业合作化。以集体经济为基础,采取集体合作和重点救济相结合的制度,是改革开放之前河南乡村社会反贫困实践的主要方式。

 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解决相对贫困群体的温饱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我国乡村社会依然存在的生产力水平较低,土地制度制约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人口生活贫困等问题,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等反贫困策略,在乡村社会推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改革,赋予农民土地的经营权,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配置乡村社会资源,激发农民反贫困的内生动力。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河南出现以“定劳动、定任务、定质量、定工分、定奖罚和超产奖励”为主要内容的“五定一奖”和联产到组等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81年之后全省贫困地区又大规模实施“大包干”,到1983全省99%的生产队都实施了“大包干”,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到1985年河南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125万。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共产党又提出实施扶贫攻坚计划,采取开发式扶贫的方式,推动国家和社会企业以产业扶贫等方式将资源向乡村社会倾斜,以从整体上解决重点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河南在党的开发式扶贫政策推动下,对全省34个重点贫困县进行大规模的扶贫,到1993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再减少615万,此后1994年至2000年年,通过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开展扶贫攻坚,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28万人,扭转了重点贫困地区农村人口贫困加剧的趋势。

完成脱贫攻坚以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阶段。经过多轮的扶贫攻坚,面对我国乡村中仍存在的深度贫困地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2015年又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党的脱贫攻坚的纲领性行动方案。对已经完成脱贫的地区,党的反贫困政策更加侧重于切断贫困发生机制,以实现全面共同富裕为目标,建构依托乡村社会自身资源优势为基础,以乡村人民为主体,激发乡村社会内生的发展动力。对于深度贫困地区则是将扶贫与扶志、扶智、扶技、扶能结合起来,通过科技、产业、教育扶贫等多种形式将贫困地区内在资源优势,转变为乡村社会内生特色发展优势,从根源上消除贫困发生的机制。针对河南农业大省、贫困人口大省的现实,制定科学、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精准施策,狠抓落实,通过压实基层扶贫干部责任、实施驻村帮扶、加大资金支持、培训脱贫带头人、吸引人才返乡、建立特色产业支撑等实践路径,将党的反贫困的理论转变成实践成果,成功解决了河南省718.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53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党的反贫困理论在河南的实践改变了河南乡村社会的贫困落后局面,正在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胡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副教授)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专题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的河南实践与经验研究(2021ZT4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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