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的乡村振兴之路,始终绕不开基层治理这一关键命题。这些年参与基层法治调研、开展乡村法治培训的过程中,我真切感受到,法治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而是化解乡村矛盾、守护农民权益、支撑乡村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底气,更是乡村振兴路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的乡村振兴之路,始终绕不开基层治理这一关键命题。这些年参与基层法治调研、开展乡村法治培训的过程中,我真切感受到,法治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而是化解乡村矛盾、守护农民权益、支撑乡村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底气,更是乡村振兴路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乡村要振兴,制度先打底。河南立足农业大省实际,围绕农村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地方涉农法规制度,从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到集体资产运营、人居环境整治,都逐步形成了更加细致、更具操作性的规范。尤其是土地流转、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过去常因权责不清引发纠纷,如今通过制度明确边界、规范程序,既为基层干部划定了履职边界,也让广大群众心里有底,确保乡村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推进,有效避免了因制度缺位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
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人,更在于法治思维能否真正落地。为补齐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的短板,全省持续开展乡村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覆盖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明白人”等一线工作人员。培训不搞空洞说教,更多围绕农村常见的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等现实问题开展案例教学,手把手教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纠纷。实践效果十分明显,过去一些乡村矛盾小事拖大、最后演变为上访或诉讼的情况明显减少。经过系统法治培训,全省涉诉上访案件总量、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比例均大幅下降,九成以上基层矛盾纠纷能够在村、乡两级就地化解,真正做到了抓早抓小、源头治理,基层治理的稳定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
近年来,河南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纷纷走进乡村,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无论是土地承包争议、农产品交易合同,还是邻里宅基地纠纷、农民工欠薪求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专业法律指引,法律援助也及时向困难群众倾斜,切实降低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成本。渐渐地,村民遇事不再单纯依赖人情关系,而是习惯先咨询法律顾问、对照法律规定,“法律就在身边”的感受越来越强烈。
普法宣传也跳出了发传单、念条文的传统模式。在基层调研中可以看到,各地结合农村实际,采用乡村大喇叭、法治戏曲、以案释法小院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内容讲通俗、讲透彻。普法工作与乡风文明建设同步推进,在讲清法律规则的同时引导文明新风,逐步扭转部分群众“重人情、轻法理”的传统观念,乡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同时也要客观看到,河南乡村地域广阔、情况复杂,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部分偏远乡村法律服务人才不足,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个别群众的法治意识也有待持续提升。作为高校法学教师,在教学与调研中我深刻体会到,乡村法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让法治更好赋能河南乡村振兴,一是要继续完善涉农地方立法,聚焦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新型集体经济等新业态,出台更贴合河南农村实际的制度规则,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二是要坚持基层法治培训常态化,多用实操案例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依法治理能力,规范村级决策运行,把“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持续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偏远乡村倾斜,鼓励法律工作者和法学师生深入乡村,补齐服务短板;四是让普法更加贴近农村生活,用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的方式,推动法治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河南作为农业大省,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繁重,更需要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高校法学工作者,我们将继续立足专业优势,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推动法学理论与河南乡村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基层输送法治资源、培养法治人才。相信随着乡村法治根基不断夯实,必将推动乡村治理更加有效、产业发展更加顺畅、群众生活更加安定,为河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薛峰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