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决定干事创业的方向、成效与口碑。
摘要: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决定干事创业的方向、成效与口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文从正确政绩观的时代价值、实践标尺、路径保障三个层面展开系统论述,旨在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坚守为民初心、弘扬实干作风,以高质量发展实绩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全局。
关键词:正确政绩观;为民造福;高质量发展;实干担当
政绩观是干部从政的“指挥棒”、干事的“方向标”、履职的“度量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机遇与挑战并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加强党的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
一、正确政绩观的时代价值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本质、目的、价值与标准的根本看法,集中反映了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传承自党的百年奋斗经验,创新于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构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主义始终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正确政绩观坚守人民立场,将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从根本上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核心问题。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的政绩,绝非个人升迁的“敲门砖”,也不是展示形象的“面子工程”,而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际成效。脱离人民的政绩,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背离人民利益的政绩,终将被实践否定、被历史淘汰。
(二)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的自我革命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基础工程。只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党性教育、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才能锻造出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内在统一、同向发力:唯有坚持正确政绩观,才能摒弃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片面倾向,推动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才能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实现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才能将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四)应对风险挑战、奋进新征程的现实需要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只会积累风险、贻误事业;唯有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求真务实,才能稳扎稳打、善作善成。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以过硬实绩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事业发展。
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清晰划定了新时代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坐标、实践准则与检验标准,可概括为四个维度:为民造福是根本立场、实事求是是根本原则、实干担当是根本路径、经得起检验是根本标准,四者共同构成完整的实践标尺。
(一)根本立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原点与最终归宿。为民造福绝非抽象口号,而是具体行动:既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现实问题,也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生态保护、基层治理、乡风文明、公共服务等工作;既要关注大多数群众的普遍需求,也要照顾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党员干部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以人民满意的实绩诠释初心使命。
(二)根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坚持实事求是,核心是做到“三个反对”:一是反对脱离实际、盲目蛮干,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大手笔”,不搞举债过度的“大项目”,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二是反对急功近利、寅吃卯粮,不追求短平快、不做表面文章,多做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三是反对弄虚作假、数字造假,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可持续的发展,让实绩经得起核算、经得起核查。
(三)根本路径:靠实干担当创造实绩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实干担当,关键要把握三点: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长期任务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二是强化精准思维,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三是勇于攻坚克难,在矛盾面前不回避、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责任面前不推诿,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破难题。党员干部要把担当作为履职本分,把实干作为成事之道,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敢担当、善作为、能成事。
(四)根本标准: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政绩好不好,要看群众是不是真正得到实惠,生活是不是真正得到改善,权益是不是真正得到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因此,政绩具有三重检验标准:一是经得起实践检验,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务实管用、可落地可见效;二是经得起人民检验,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尺度,赢得群众口碑;三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立足长远、兼顾后代,不留历史遗留问题、不埋发展隐患,实现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相统一。党员干部要不图一时之名、不贪一时之功,始终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实绩。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路径保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实践养成、制度约束、监督保障同向发力,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性是政绩观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一是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核心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追求,自觉摒弃个人主义、本位主义与功利主义,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以长远发展为重。三是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检视政绩观偏差,及时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以坚强党性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二)聚焦实践养成:在干事创业中校准政绩导向
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必须把实践作为最好的课堂,把岗位作为最好的考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防范化解风险中锻造过硬政绩。一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红绿灯”,坚决摒弃粗放式发展、破坏性发展与短视化发展,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相统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二是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民生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动摇。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多做谋长远、固根本、利后人的工作,不搞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不搞短期行为,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夯实发展根基。四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各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事业行稳致远。
(三)健全制度机制: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与考核导向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健全导向清晰、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制度机制,让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蔚然成风。一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考核评价要突出政治标准、实绩导向、民生导向与长远导向,不简单以GDP论英雄,综合考量发展质量、民生改善、生态效益、安全稳定、基层治理等实绩。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是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大力选拔使用为民造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的干部,以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导向。三是健全激励约束与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政绩观错位、搞形式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激浊扬清、奖惩分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作风保障: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政绩观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精简会议文件、规范督查检查,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办实事上。二是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到任务一布置就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就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就马上反馈,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清廉本色。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觉抵制特权思想、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以清正廉洁保障正确政绩观的践行。
【作者:叶春涛,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跳出历史周期率‘两个答案’的内在关系与实践路径研究”(23BDJ115)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
3.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外文出版社2025年版。
4.《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人民出版社 2023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