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是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问题,为纾解此难题,学习科技、经济强省广东省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应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民间为辅、银行为后盾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以保障科技创新资金的需要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摘要:河南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是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问题,为纾解此难题,学习科技、经济强省广东省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应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民间为辅、银行为后盾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以保障科技创新资金的需要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到“新质生产力”。2024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广东、河南都是经济大省,理应有更大担当。科技创新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广东省GDP总量连续36年居全国首位,2024年研发经费支出约510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3.6%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约7.7万家,区域创新能力连续8年全国第一。河南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地理优势,尽管缺乏广东沿海的便利海上交通及早期经济基础,河南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不仅突破了农业省份的传统定位,还凭借人力和交通优势,使GDP总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前六,然而,与广东的经济差距依然显著。在省域层面,河南与广东在交通、人口、资源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广东在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培育上的战略,为河南提供了宝贵的启示。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是制约多地科技发展的关键难题。结合河南省情,借鉴广东省在科技资金投入上的做法,探索河南建立科技资金投入体系的政策策略。
1、河南省与广东省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投入数据对比
表格说明:
第一,总量差距显著:河南省2023年R&D经费(1211.66亿元)不足广东省2022年(4411.90亿元)的30%,反映两地科技创新投入规模差异巨大。
第二,投入强度差距:河南的R&D经费强度(2.05%)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约2.55%),而广东(3.42%)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如日本3.6%)。
第三,数据时效性:广东2023年数据尚未公布,若其保持增长趋势(年均增速约7%),2023年经费可能达4700亿元以上,差距或进一步扩大。
第四,企业 vs 政府投入占比:广东以企业为主(如华为、腾讯),河南更依赖政府科研项目。
第五,重点领域:广东偏向高科技产业,河南侧重农业和传统制造业升级。
第六,增速对比:河南近年增速较快(约10%),但基数低,短期内难以缩小总量差距。
图表得出关键结论:
企业主导地位:两省企业均为R&D投入核心主体(占比均超86%),广东企业投入规模是河南的3.66倍,反映其更强的市场化创新能力。
政府与高校差异。政府机构:河南投入占比(6.4%)高于广东(4.7%),且增速较快(15.6%),显示政府对科研的扶持力度更大。高校:河南高校投入占比略高(5.6% vs 5.4%),但经费绝对值仅为广东的28.6%,且呈现负增长(-2.8%),需警惕科研潜力不足问题。
结构相似,规模悬殊:两省主体占比结构高度相似(企业>政府>高校),但广东各主体经费规模全面碾压河南,尤其在企业和高校领域。
(3)从分地区看,河南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100亿元的地区仅有2个,分别为郑州(369.77亿元)和洛阳(190.01亿元),其他地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均未达到100亿元。与广东地市数据(如深圳2022年R&D超1800亿元),凸显差距。这些数据表明:郑州、洛阳头部集中效应显著,但南阳、新乡等工业城市的科研潜力待释放,需强化省内协同(如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作用)。政府需要对其他地市进行科研企业、科研平台等布局,从策略和政策上引导科研投入。
2、河南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借鉴广东省及其地方的做法,河南省应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民间为辅、银行为后盾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
第一、持续加大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力度
应将科技的整体投入提升至财政可支配资金的3%水平,并逐年稳步增长。鼓励、支持、引导河南省内各地市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使有差距的地市科研投资总额向郑州市、洛阳市看齐,使河南形成郑州市、洛阳市为领头的其他地市也普遍开花的科技投资氛围,激活全省科技创新热情与活力。
根据我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发。河南也应发挥全省体制优势加大对新兴领域、“卡脖子”的重点项目领域投资。超前布局重大科研项目的投资比例,加大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投资。加大对新产品开发、绿色经济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未来产业项目投资比例。不但要有各地市政府的直接科研经费投入,还要改革科研经费拨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计划合同制和科研经费有偿使用制度。
第二、扩大改革开放力度,完善科技投资体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向科技研发组织投资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引导社会投资更多流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除运用财政资金帮扶自主科技创新活动,还鼓励多方资金合作成立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技术人员以自有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投资创新型企业,引导民间资本捐赠设立科技发展基金、科学发展基金会、新技术创业基金会。以基金会的方式吸收国外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有偿或无偿的资助。基金会以多种灵活的方式对科研项目进行有偿投资,使科研经费能以积累性、自我滚动的方式发展。
第三、建立科技与金融的有效融合机制
市、区、县投资管理公司要定期从利税中划拨出部分资金,对从事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投资支持。同时,将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旨在吸引外资企业在河南省内进行科技风险投资,并允许发行科技企业债券,以有效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将设立科技发展金融支持机制,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金融政策,引导银行加大对企业的科技信贷支持力度,从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大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政策措施。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中小企业信用增信计划;落实中小微企业信用保险的相关政策。
第四、鼓励、支持企业提升科技研发上的资源投入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增强科技研发投入,并扩大研发投入企业的范围,使有条件的企业重视研发,制定营业额度标准,使有能力企业从事研发投入。为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可以为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提供经费开支的税收抵扣报销。对于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依据条件免征新增部分的所得税;同时,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同级财政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企业报销。
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开发的投入,把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出台相关政策激励企业资金投入转向。如要求进行自主核算的制造类公司根据企业产品总销售额的固定占比税前抽取的科技开发经费列入经营成本,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其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需满足特定比例要求。具体而言,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必须占年销售额的5%以上;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必须占年销售额的4%以上;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必须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此外,可以创建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纾解高新科技类公司与众多项目由于缺乏资产抵押而无法从银行获取科技贷款的问题。同时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第五、探索职业年金、公积金等社会资金向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的政策
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均是长期存放的资金管理形式,政府对这两方面的投资可以考虑向有信誉和保障能力的一些科技研发部门倾斜,既解决了科技研发的资金困境,也能保证个人对这两方面的资金收益。
总之,河南通过科研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克服科技潜在负面影响的同时,基于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共识,借助政府支持、企业投入结构转变、金融配合及社会资本青睐等多渠道多形式,确保了科技创新资金的充足投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增长,为河南省的共同富裕目标助力,也为早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贡献河南力量。
作者简介:王会霞(1974.06),女,硕士,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河南省人才队伍建设、高校思政课建设、政治经济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项目编号:2024JC05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