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鲜明特质,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深度践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鲜明特质,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深度践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历史性飞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了传承性和原创性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原则,深入考察新时代中国法治发展,在“法的阶级性”上,提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法的本质论”上,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等。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传承于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内法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创造性制定共同纲领和社会主义宪法,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等重大理论,到改革开放时期创造性提出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坚持建设和法制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重大思想,都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奠定了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制度基础。
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场域,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提出新命题、作出新论断、形成新概括。比如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首次深刻回答“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等重大问题,首次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首次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等等,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作出了重大的原创性贡献。
实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将唯物史观充分运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提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同时又强调“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深入分析了经济社会条件是确立把握中国法治发展问题的立论基点和实践基础,也深刻揭示了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作用机理。
此外,习近平法治思想还蕴含了丰富的科学思维方法。比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体现了底线思维;“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体现了战略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体现了系统观念;“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体现了精准意识;“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体现了民本思维等等,无不闪耀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的智慧光辉。
体现了时代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一方面,聚焦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致力于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另一方面,聚焦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彰显了实践品格、展现了实践伟力,明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实践目标、任务、要求、保障等等,对于在新阶段推动法治实践进行了系统回答。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思想特质
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第一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党中央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系统推进、整体部署。
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导向。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着眼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宪法规定和法治实践,确保我们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还不走照抄照搬的盲路,只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路;三是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保障人民通过法定的各种形式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让人民民主在法治轨道中有序运行。
体现了强烈的历史担当。当前,国际形势之变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一是敢于直面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二是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老百姓常讲“一碗水端平”,如果不端平、端不平,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就会有怨气,久而久之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提出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致力于维护世界法治文明。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真挚的为民情怀。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的价值追求清晰可见。党中央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公共卫生、就业、环境安全等领域的法治需求,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精准掌握其中的实践指向,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要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牢牢把握重要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只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牢牢把握工作布局。一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其中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二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三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牢牢把握重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还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牢牢把握重大关系。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政治和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处理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处理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牢牢把握重要保障。在领导保障上,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还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队伍保障上,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还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作者:田云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为2024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2024SJGLX0991)、2024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研究专题项目(24HNCDZT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