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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八个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9-10-09 14:31:16 来源:映象网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5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新形势下全体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更应守住初心、担当使命,找准差距、抓好落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前列。2018年以来,延津县纪委监委以对标对表的政治担当、闻令而行的坚决态度、高度契合的工作思路,坚持依纪依法、稳中求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八个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刻牢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延津县纪委监委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牢固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延津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对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的监督摆在首要位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惕,处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8人。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错误表现,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起,党纪政务处分23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环保督查、信访稳定督查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协助县委将主体责任负面清单管理重点侧重到机构改革中设立、变更的单位,督促其立足新的职能定位,提前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推动监督检查高质量。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新形势下贯彻好、运用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必须强化精准思维,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延津县纪委监委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从严、精准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协作区分工,派员列席联系单位巡视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做实党内监督。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做细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25人次,第一种形态229人次,占比43.6%,同比增长118%;2019年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3人次,第一种形态217人次,占比61.5%,同比增长93.8%。积极稳妥地处置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扶贫车间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干部履职尽责、清正廉洁。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惩贪治腐高质量。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还不是彻底胜利,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积极减存量、遏增量。延津县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有贪肃贪、有腐反腐,持续惩治腐败。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党纪政务处分数、涉及科级干部数等均位居全市第一方阵。承办了新乡市首例指定管辖留置案件,纪法顺畅贯通,顺利完成任务。2019年上半年,立案99件,同比增长28.6%;结案102件,同比增长54.6%;党纪政务处分130人,同比增长49.4%。开展教育帮带工作,对70余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谈心,通过组织关怀,促其真诚认错悔错。

       不断深化巡察成效,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延津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帮圈文化”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巡察内容,编写巡察工作指南,涵盖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整改、督查、立卷归档等环节,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探索实行巡察队伍专兼结合,以乡带村的工作模式,依托县委巡察组,组建巡察村居工作组,将巡察延伸到村级党组织,深入到田间地头和群众身边。2018年以来,累计开展4轮巡察,有关单位退缴违纪资金25.1万元。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维护群众利益高质量。做好群众工作,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斗争,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和职责。延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基层的问题靠基层来解决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2018年,将查处10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纳入全县十大民生实事,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向群众及时返还应得利益,让老百姓“心情好”;开展重复信访举报集中治理攻坚活动,着力使问题发现在一线、化解在源头,重复信访举报办结率100%,居全市第一。2019年,开展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优先办理,查处7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2016年以来发现和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挂牌督办问题线索14起,问题线索清零率100%,党纪政务处分12人;将“小微权力”示范点建设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争创“十星支部”“勤政廉政星”创建活动,激发农村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注重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高质量。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治标不松劲,以治标促进治本,又要治本不松懈,以治本巩固治标。延津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持续强化震慑作用。协助县委制定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意见,建立“县级干部到分包联系案发单位参加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等制度,出台实施方案,对以案促改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进行细化,规范以案促改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筛选53起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受教育干部群众1万余人次。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干部有敬畏,群众拍手称快,社会反响强烈,6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93人次主动上缴违纪所得52.3万元。

       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办案安全高质量。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随着查办案件数量的增多,对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延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办案安全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逢会必讲安全,逢事必提安全,逢案必重申安全,做到执纪审查工作开展到哪里,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县纪委常委会将办案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题,对上级办案安全各项要求进行及时传达、反复学习,2018年以来,先后研究执纪办案安全工作20余次。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比“亮家底”活动、完善补充办案装备、升级改造谈话场所、签订办案安全承诺书、强化看护队伍管理、以考促学等方式,不断提升办案安全工作水平。

       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推动自身建设高质量。锻造执纪监察铁军,是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关切、塑造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延津县纪委监委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来审视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在纪委内部严起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自查,邀请审计部门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严防“灯下黑”。树立“让干活的人、干苦活累活的人不吃亏”的用人理念,坚持机关、巡察、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干部一体培养,近40名纪检监察干部先后被提拔重用,用人导向更加鲜明,社会反响很好。举办新任职干部演讲比赛,组织人员赴红旗渠等地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开展“迎七一攻脱贫颂清风”文艺活动、“走进纪检·传承家风”主题教育,举行升国旗仪式、机关运动会等,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延津县纪委监委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加明确,干部作风逐步转变,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延津县经济社会发展任重道远,需要负重前行。2018年7月,河南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延津县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组点问题、明方向、鼓干劲,使全县干部群众更加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面临的艰巨任务。当前,延津县干部群众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爬出低谷、实现赶超,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

      (苌群艺 作者系中共延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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