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持续优化民众国家安全意识提升路径,以人工智能赋能安全意识培育,激活全民参与潜能,构建智能化防御体系,强化制度协同合力,有助于筑牢国家安全根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值此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人工智能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组成部分,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面对人工智能与国家安全的深度交融所催生的多元风险格局,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而民众国家安全意识的提升不仅是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的关键环节,更是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质言之,持续优化民众国家安全意识提升路径,以人工智能赋能安全意识培育,激活全民参与潜能,构建智能化防御体系,强化制度协同合力,有助于筑牢国家安全根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一、深化全民安全认知,夯实意识提升根基
强化安全教育普及,拓展认知广度深度。当前,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社会生活各领域,催生一系列国家安全新挑战,这使得民众的国家安全认知与人工智能时代的国家安全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缺口。为应对这一挑战,需要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的体系化、常态化,并重点融入人工智能安全内容。具体而言,需要将“国家安全+人工智能”相关知识系统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从基础教育阶段着手,开发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国家安全教材,并辅以案例教学、模拟演练等多元化手段,使学生深刻理解人工智能时代国家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同时,充分利用社区、企业等社会资源,开展面向民众的国家安全知识讲座等系列活动,并定期发布人工智能安全风险预警与防范指南,提升全民对新型安全威胁的辨识能力与认知水平,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夯实民众国家安全意识的认知基础。
提升个体安全素养,厚植责任意识土壤。国家安全的维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防线的重要一环,而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关键在于构建清晰的国家安全责任体系。为此,其一,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让民众明确自身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法定义务与责任边界。其二,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国家安全实践活动,如社区安全风险排查、校园安全知识竞赛等,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其中,在行动中增强其主人翁意识与责任感。其三,完善国家安全奖励机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与奖励,激发民众参与国家安全维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强化技术赋能应用,驱动意识有效提升
搭建智能教育平台,促进知识精准覆盖。人工智能时代民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国家安全知识,但面临着内容针对性不强、系统性不足的问题,导致传统宣教模式难以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知识传播效果大打折扣。为此,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搭建智能化国家安全教育平台。具体而言,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建立全面的国家安全知识库,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把握民众的学习需求、认知水平及兴趣偏好。进而,基于精细化的用户画像,为不同群体推送差异化的国家安全学习内容,实现安全知识的精准投放与高效传播。
优化监测预警体系,增强风险感知能力。面对人工智能时代复杂多元的新型安全风险,民众往往缺乏敏锐的风险感知与有效的应对能力。许多安全威胁具有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若不能及时发现与预警,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基于此,需要融合互联网、物联网、政企等多源数据,运用人工智能算法构建智能风险识别模型,实现对国家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精准识别与快速预警。同时,通过与主流新闻平台、社交媒体等智能对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第一时间传达至民众手中,让民众及时了解身边的安全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增强其主观能动性,形成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良性循环。
三、完善长效制度规范,筑牢意识提升保障
健全法律法规框架,明确安全责任边界。目前我国虽已出台一系列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但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及其伴生的新型风险,对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领域的规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例如,部分民众对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认知存在模糊地带,对自身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法定义务与行为边界认识不清。为此,立法部门应组织人工智能专家、法律学者以及行业代表等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开展调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推动制定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同时,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主体与义务,细化数据安全、算法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国家安全治理于法有据。
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凝聚意识提升合力。在人工智能时代,国家安全问题呈现复杂性、跨界性特征,仅靠政府单一力量难以应对,需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民众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协同、责任共担的国家安全治理机制。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供给,制定清晰的人工智能安全标准与行为规范,为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安全治理提供明确指引;鼓励企业加大在人工智能安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推动安全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其在资源整合、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总之,通过搭建协同治理平台,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民众国家安全意识的提升。
四、强化全球安全协作,贡献中国治理智慧
深化国际规则共建,赋能安全治理变革。人工智能安全的跨国界特性,要求各国携手应对共同挑战。我国需要凭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优势与治理经验,积极参与国际安全规则制定,在ISO/IEC JTC 1/SC 42等负责研究制定人工智能国际标准的主流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有效的全球安全规范。同时,深化与各国在跨境数据流动、网络安全防护等领域的合作,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合防护机制,定期开展能力建设,共同应对新型跨国安全威胁。
贡献中国智慧方案,提升全球治理效能。通过共享安全技术成果、交流风险防控经验以及推广“人类命运共同体”安全理念,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为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这不仅能够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感召力与话语权,更能为国内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和民众安全意识的提升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构筑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外部屏障。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4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打造算力高地研究》(2024JC1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赵秀赞,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副主任、讲师、郑州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当代资本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全球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算法治理;李钰,郑州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当代资本主义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