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和新动能。研究表明,灵活就业在拓宽低收入家庭收入渠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池”作用,但是,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劳动关系不清晰、收入不稳定以及技能匹配度低等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研究认为,应建立“政府+平台+社区+劳动者”四方参与的协作体系,促使灵活就业从量变到质变,以帮助低收入家庭借助新业态实现稳定增加收入和共同富裕。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和新动能。研究表明,灵活就业在拓宽低收入家庭收入渠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池”作用,但是,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劳动关系不清晰、收入不稳定以及技能匹配度低等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研究认为,应建立“政府+平台+社区+劳动者”四方参与的协作体系,促使灵活就业从量变到质变,以帮助低收入家庭借助新业态实现稳定增加收入和共同富裕。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我国的就业形式已出现重大变化。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平台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迅速发展,这一就业形式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补充或者过渡性就业,而成为吸纳就业、稳定民生的重要途径。据有关统计,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多达两亿,其中城镇就业人口中占比为43.5%。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促使低收入家庭及广大劳动者获得门槛更低、形式更多样的就业机会,成为国家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灵活就业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低收入家庭中,家庭成员由于技能水平不足、受教育程度偏低、需要照顾家庭等各方面因素,不能进入传统意义上的正规就业市场。对此,新业态下的灵活就业以时间弹性、地点灵活、准入包容等特点为这些家庭打开了一扇重要的增收之门。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灵活就业在带来收入的同时,也伴随着社会保障缺失、劳动关系不稳定、职业发展路径模糊等风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基于此,加强对新业态下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现状、系统性问题与扶持路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策价值。
一、政策赋能:国家战略与地方实践的双重驱动
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我国已形成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实践相结合的多层次政策体系,为低收入家庭加入新业态就业创造了更好的制度环境。
(1)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与政策框架
国家政策的主基调是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拓宽渠道、改善环境、加强保障来激发市场活力、劳动者活力。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国家政策明确提出要支持个体经营发展,对重点群体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动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就业形态。二是改善创业、就业环境,通过开通准入绿色通道、取消部分收费、提供低成本场地等手段降低灵活就业的创业与经营成本。如经批准的占道经营,可以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三是加强保障和培训支持,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针对困难群体,可自愿缓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进行临时救助。2025年国家出台的稳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落实了一次性扩岗补助力度,并强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对一”实名帮扶。
2、地方实践的创新与探索
各地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把国家政策转化为有卓有成效的地方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广西融水县依靠粤桂协作机制创建起包含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在内的“零工市场”,把服务拓展到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其创新之处在于关注特殊群体,专门为需要照顾家庭的妇女设置弹性工位的“宝妈工作室”,解决了有家庭照料需求的女性的就业难题;建立了跨区域用工需求数据库,用“扫码求职”快速精准对接,数据驱动匹配。陕西洛南县建设的零工市场构建了县级中心、镇级服务站联动体系,将服务下沉到乡镇,使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岗位信息。这一举措的典型特征在于功能的集成化,通过设立权益保障专区,在司法、工会等部门的入驻下,从源头上防止了欠薪风险。又如内蒙古牙克石市永兴街道的实践,更突出表现了基层服务既精准又有温度。当地采用“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和全程协助办理的形式,保证岳洪茹等就业困难人员能够方便地申领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质上减轻了岳洪茹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缴费负担。以上案例表明,一个物理空间固定、服务功能综合、信息对接高效的基层就业服务载体,可以明显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和获得感,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尤其重要。
二、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面临的现实挑战
尽管政策支持与实践探索齐头并进,但低收入家庭从事灵活就业时依然面临着结构性的矛盾和挑战。
1、“要灵活”与“要保障”的根本矛盾
灵活就业的主要特点在于劳动关系的正规性下降和工作安排的灵活性提高。这一对立矛盾在低收入家庭中更为突出。一是社会保险“门槛高、激励小”。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个人承担全部费用(一般为缴费基数的20%),对于收入不稳定的家庭而言是雪上加霜。尽管有社保补贴,但是缴费年限长(至少15年)、收入短波动大,使得参保的连续性、主动性大大降低。二是劳动关系认定和权益保障不明晰。许多新业态从业者与平台之间存在“不完全劳动关系”,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在工伤保障、解除合同补偿、工时标准等权益上难以得到落实。有些从业者甚至被包装成个体工商户,在纠纷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三是跨区域、跨制度的衔接困难。低收入劳动者就业地经常变动,但是社保和医保的跨地区转移接续存在现实障碍。尽管相关政策已经取消了医保参保的户籍限制,但是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不便。
2、技能不足与市场风险的制约
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者技能缺乏、市场风险限制是造成稳定增收、向上流动的主要原因。这两大因素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限制低收入家庭发展的沉疴积弊。一是技能与市场需求错配。低收入家庭劳动者普遍存在技能单一、老化现象。虽然有各种培训补贴,但是培训内容与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数字营销、智能设备操作)之间会存在脱节。二是收入不稳定,议价能力弱。灵活就业的收入会随着平台规则和季节性需求而波动。劳动者在定价、工作分配等各方面议价能力较低,处于弱势地位。第三,信息不对称和就业“散乱”。没有规范市场中介的情况下,求职主要依靠熟人推荐或者线下“蹲点”,信息不对称造成匹配效率低、就业不稳定,并且容易出现欠薪等问题。
本质上,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者技能和风险问题,是他们在市场结构中脆弱性的表现。单一的、短期的培训或救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未来政策的重点应由“创造岗位”转为“提高就业质量”,依靠社会保障兜底、技能精准赋能、市场环境规范,系统性地提高该群体抵御风险、积累人力资本的能力。这既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业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新业态下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优化路径研究
推动低收入家庭通过新业态灵活就业实现稳定增收,不能仅仅停留在增加就业岗位的目标上,而应转变思路,构建赋能、保障、赋能三者并重的发展支持体系。
1、加强制度创新,破解社会保障难题
社会保障制度同传统标准劳动关系之间的绑定,已成为新业态下低收入灵活就业者提高福利水平的主要障碍。制度创新并不是简单的扩大范围,而是要重构一套符合其就业特点、经济能力、迫切需求的包容性的保障体系。一是探索包容性社保新模式。可以借鉴头部平台正在试点的养老保险方案,这一方案不再以传统劳动关系为前提,而是以实际收入水平作为参保和获得平台补贴的标准,为众包、兼职等多类型劳动者提供新的思路。未来,需研究多平台共担补贴的机制,防止跨平台就业人员落入保障盲区。二是深化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2年7月15日,在七省市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为其提供了实践范本,需尽快推广,以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最迫切的工作风险保障。三是改善参保激励和便利化服务。应参照四川省对连续参保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正向激励机制,探索将可行方案应用于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中。与此同时,需大力推行医保码的全流程应用,用数字化手段降低参保和报销的制度性成本。质言之,通过上述制度创新,不仅可以提高数以亿计的劳动者获得感、安全感,还可为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最终实现更加包容、更可持续的共同富裕。
2、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就业质量与可持续性
改善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者就业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关键,是系统性地培养就业者的能力。其本质在于将就业帮扶由提供岗位的“输血”方式,转变为增强终身职业竞争力的“造血”方式,实现由“靠体力”向“凭技能”、由“找活干”向“选活干”的根本转变。一方面,开展“订单式”和嵌入式培训。培训内容要根据本地零工市场需求(家政、维修、电商配套服务等)以及产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制定。洛南县对电工、育婴员的培训便是成功范例。对此,可推广培训券模式,劳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培训项目。另一方面,创建规范的、数字化的零工市场。推广融水、洛南等经验,把零工市场建成集岗位对接、技能培训、权益保障、政策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节点。需加快开发线上小程序,实现“掌上”找活。总之,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者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实现这一目标,需用精准的技能培训解决本领恐慌,用数字化的平台解决机会不均,用弹性的岗位解决时间冲突,用品牌化的引领解决发展无门的问题,进而从根本上提高这一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议价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多元协同,筑牢社会支持网络
多元协同解决的是“谁来实现支持”这一问题。其主要目标是将支持主体由政府“一元主导”转变为构建政府、市场平台、社区组织、家庭自身各司其职、互补联动的社会支持生态系统,把分散的资源整合成触手可及的网络。首先,政府要强化托底与监管。公共部门需履行好政策制定者、服务提供者和市场监督者的角色。一方面,应落实社保补贴、临时救助等托底政策;另一方面,需加强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监管,整治违法欠薪、不合规用工。其次,平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平台企业不能只是信息中介的角色,在算法管理中要注入更多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合理确定服务费、加盟费,并积极试点和参与与自身业态相适应的社会保障项目。最后,社区要给予精准的微观支持。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可以利用好最后一公里的优势,通过网格员进行精准摸排、政策上门、一对一协助,为辖区内低收入灵活就业家庭提供个性化的帮助。
总而言之,新业态下的灵活就业为低收入家庭冲破传统就业壁垒、找到生计来源打开了一扇窗。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构建起初步的政策框架,各地的创新实践也提供了诸多经验范本。然而,“灵活”与“保障”难以兼得的矛盾始终存在,由此带来的技能、收入、风险等问题也成为低收入家庭前行的现实障碍。推动灵活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推动就业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这要求:在制度维度,敢于打破传统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捆绑,设计出更具有包容性、激励性的专属保障方案;在服务维度,把规范化的零工市场建设成基层就业基础设施,提供全链条的支持;在治理维度,构建政府、平台、劳动者、社会组织协同共治的生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守住权益保障的底线。只有通过制度性改革和生态建设,才能使灵活就业从低收入的“生计蓄水池”变为低收入家庭向上流动、共享发展的“希望之桥”,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宏大目标筑牢微观根基。
(作者:卢江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利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4级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课题“新业态下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研究”,<课题编号:2024XJGXM076>阶段性成果)